摘要:京津冀区域发展的政策导向经历了从一体化治理走向协同治理的演化变迁。“京津冀一体化”概念最早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一些研究者提出京津冀三地要摆脱“就北京论北京、就天津论天津、就河北论河北”的思维方式,“要把京津冀作为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尽快推进区域一体化、经济一体化。“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个概念最早进入官方政策议程是2013年8月,习近平在北戴河主持研究河北发展问题时提出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此后,“协同”成为京津冀区域发展的核心概念。“协同”表达了跨界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治理理念。2014年2月,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京津冀协同座谈会,提出“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要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扎实推进,加快走出一条科学持续的协同发展路子来”。此后,京津冀协同发展成为一项重大国家战略。2016年5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两个新城,形成北京新的‘两翼’。这是我们城市发展的一种新选择。”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以此为标志,京津冀协同发展形成了更为清晰、更具操作性的行动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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