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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与经济体制改进
发布时间: 2017-07-11    作者:胡安全    来源:国史网 201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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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八届三中全会是进入社会主义时期后中共中央召开的一次重要全会,内容丰富,影响深远。对这次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未直接提及。《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认为,全会“改变了八大一次会议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1]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的《中国共产党历史(1949~1978)》第二卷和《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的论述与前书基本一致。[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的《毛泽东传(1949~1976)》认为:全会“是从整风反右转向发动‘大跃进’过程中的一次重要会议”。[3]《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认为全会“是批评反冒进的开端”。[4]学界关于全会的专题研究不多,(笔者只见到两篇,即黄玲丽的《八届三中全会毛泽东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的改变及其原因》(《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0期);冯务中、郭玮的《党的八届三中全会前后社会主要矛盾论断转变的原因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3年第3期)。)基本上是从主要矛盾判断改变的角度分析全会的决策及其原因和后果,但这并不是全会内容及意义的全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也讨论了经济体制改进(当时的制度变化出现了诸如“改造”、“改进”、“改革”等提法。改造是指生产资料所有制革命;改革一般指工资等具体制度的改善工作;而改进则主要是指体制的完善。体制改进的主要内涵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改进和完善。)问题,本文围绕这一问题梳理全会及其前后相关史实,期冀在全会历史意义上有新的发现。 

  一、全会研究经济体制改进问题的前期准备 

  中共八届三中全会讨论经济体制改进问题不是孤立和偶然的,它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前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经历了一个较长时间的酝酿和准备的过程。 

  (一)毛泽东率先提出和阐明了经济体制改进课题 

  由于国际、国内情况以及历史因素等影响,当时经济体制偏重于集中和统一。这种体制是基于新中国建立和巩固的需要,但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初期也显露出一些弊端,如一些地方不满、少数群众闹事以及在整风鸣放中出现的问题,引起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1956年4月5日,《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提出:“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5]4月25日,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阐述了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生产单位和生产者的关系等体制问题。[6]4月28日,他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再次谈了“社会主义整个经济体制问题”、中央与地方分权、“企业的独立自主”等问题。[6](pp.52~53)12月29日,《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强调,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及其表现为“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某些环节上的缺陷”,这种矛盾,虽然不需要用根本性质的变革来解决,但“仍然需要及时地加以调整”。[7]毛泽东还曾指出,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的情况下,“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8] 

  (二)国务院积极酝酿和讨论体制改进问题 

  1956年3月26日,国务院宣布成立体制研究十人小组。3月29日,小组成员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李先念、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张玺提出了《关于研究和解决财政、事业、企业和计划问题的工作安排的报告》。4月20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该报告时,周恩来指出:“体制问题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搞体制就是为了适应发挥地方积极性这个要求。[9]这就确定了体制改进的重点。5月2日,周恩来出席最高国务会议第七次会议时说:“在执行五年计划的过程中,感到有一个中央和地方的权限问题和中央各部门的分工问题”,“准备用五、六两个月的时间,把各项体制研究一下”。[9](pp.570~571)5月3日,周恩来在国务院司局长以上干部会议上传达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讲话,他指出,十种矛盾关系到政府工作的地方很多,政府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准备用两个月的时间进行讨论,在处理好这些关系和矛盾中前进。[9](pp.571~572)此后,国务院专门召开了体制会议。5月11日,有各省、市负责人参加的国务院第28次全体会议对全国体制会议做出了安排:体制会议从当天开始,每周开三四次会议,成立财政、计划、工业、事业、基本建设、政法、综合七个体制问题研究小组。小组日常工作碰到的问题,可分别请示李先念、李富春、贾拓夫、王首道、薄一波、罗瑞卿、习仲勋解决,重大问题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解决。[9](p.575)5月25日,周恩来在国务院第29次全体会议上说,“参加了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的各省市负责人的主要工作是研究体制,在两个月内提出方案。在研究时要有交锋,只有针锋相对才能解决问题。”[9](pp.579~580)6月上旬,他分别约出席国务院体制会议的山东、河南、安徽的代表谈话。[9](pp.586~587)6月9日,他“发出关于各部门应派有关司、局长以上干部出席体制会议的通知”,强调要与地方同志认真讨论。6月23日,周恩来在国务院关于体制问题会议上讲话,回答了会议讨论中提出的疑问,就体制改进的一系列问题较为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他介绍了毛泽东提出十大关系的背景:“这次我们研究体制,不是我们过去没有体制,开国以来就有体制,现在是要改进体制”,“过去的体制是集权多了,分权少了”,“就是那么几个人办事,别人都闲起来”,“社会生产力大发展不能光靠集权”。[10]他要求7月拟出体制改进工作大纲,再经过四五个月准备,1957年试行,到“二五”计划期间有更好的改进。8月20~24日,周恩来还先后五次听取体制会议情况汇报,他在随后召开的中共八大上做《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专门阐述了“改进国家行政体制,发挥地方的积极性”问题,指出:“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是我们完成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条件”。[7](p.206) 

  全国体制会议形成了《国务院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分析了前七年各项行政管理权限较多地集中到中央的原因和现在体制改进工作已具备的条件,规定了划分中央和地方行政管理职权的主要原则,提出要“给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范围的计划、财政、企业、事业、物资、人事的管理权”;“凡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而带全局性、关键性、集中性的企业和事业,由中央管理;其他企业和事业,应该尽可能地多交给地方管理;企业和事业在下放的时候,同他们有关的计划、财务管理和人事管理一般地应该随着下放”。[7](p.383)《决议(草案)》从计划、财政、工业、基本建设、农林水利、运输邮电、商业、文教科学卫生、政法、劳动、机构编制、少数民族12个方面对体制改进做了规定。8月28日,周恩来和陈云主持国务院第36次全体会议,对《决议(草案)》中的各项问题做了说明。10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批准了《决议(草案)》,并责成周恩来、习仲勋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后再送中央审核发出。[9](p.628)10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各办,中央各部委,国务院各办,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和各人民团体党组发出了修正后的《决议(草案)》,要求他们11月25日前将意见送国务院秘书厅。[7](p.381) 

  (三)落实经济体制改进决议 

  1957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成立中央经济工作五人小组(以下简称五人小组),由陈云、李富春、薄一波、李先念、黄克诚组成,陈云为组长,对政治局负责,统一领导全国的经济工作。1月27日,陈云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讲话,着重谈了经济体制改进问题,准备把中央与地方分权“具体化”[11],1957年进行准备,1958年开始实行。1957年1月下旬,受中央和毛泽东委托,陈云主持五人小组会议,研究《决议(草案)》的落实。五人小组建议在国务院之下组织工业、交通、农林水、文教、商业、财政六个小组,研究中央与地方职权的具体划分问题;确定改进经济管理体制的重点是工业、商业和财政;决定3月底定出方案草案,6月底提交国务院。[12]6月,各小组都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五人小组“把当前应该急需解决的中央和地方在若干工作中划分管理权限的问题”写成了《关于在若干工作中划分中央和地方管理权限问题的意见(草稿)》(以下简称《意见(草稿)》)。7月25日,陈云为中共中央起草批转《意见(草稿)》致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电。电报说:“这些意见准备提交下次中央全会讨论,在此之前,五人小组准备分区召集各省市同志组织几次讨论,和地方交换意见并进行修改。”[12](p.393)电报提到已就工业、商业和财政三个体制的改进提出了初步意见。 

  8月8日,陈云在沈阳主持了东北三省经济管理体制改进工作座谈会,介绍了国务院关于工业、商业和财政体制改进的设想,听取与会人员对《意见(草稿)》的意见。8月21~28日,陈云和李先念在上海主持江苏、浙江、安徽、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四川、上海九省市经济管理体制改进工作座谈会,听取意见。[12](p.396)在吸收地方意见的基础上,五人小组“写成《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改进财政体制和划分中央与地方对财政管理权限的规定》三个文件草稿”[11](p.198)。9月10日,陈云就三个文件草稿写信给各部委负责同志征求意见(关于陈云致信的对象,说法不一。《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00页)和《李先念传(1949~1992)》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344页)说是给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的;《陈云年谱(1905~1995)》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98页)说是给国务院各部委的。根据对史实的爬梳和逻辑推理,本文倾向于《陈云年谱(1905~1995)》的说法。),说准备召集一次会议进行讨论,“再做修改,以便提到党中央和国务院会议上讨论定案”。[12](p.398) 9月下旬,国务院三个体制改进文件草稿正式提交给中共八届三中全会。 

  自1956年上半年以来环环相扣的大量工作,为中共八届三中全会研究和决定经济体制改进问题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 

  二、经济体制改进是全会的重要内容 

  首先,经济体制改进是中共八届三中全会的一项重要议题。全会讨论的问题有多个,除整风、发展农业等以外,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关于经济体制改进。中央在酝酿全会议题时就考虑过经济体制的改进问题。中共八大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提出,要发挥地方的积极性,“纠正对地方经济事业注意不够和限制过多的偏向”。[7](pp.345~346) 1957年7月18日,毛泽东在青岛召开的省、市党委书记会议上说,中央拟于8月中下旬开一次中央全会,研究整风与体制问题。(《毛泽东思想万岁(1949~1957)》,1969年,第231页。)虽然8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关于召开中共八届三中全会的通知》中没有提到体制问题,(《关于召开中共八届三中全会的通知》说全会议程主要有两项:整风问题和农村问题。参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55页。)但是,在全会开始前一天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谈道:“这次全会讨论的问题,整风是一个纲。其他问题,工业、农业、商业、学校、机关,不仅是作风问题,而且是制度问题,要花几天工夫讨论。”[13]这里不仅强调了整风议题的重要性,而且明确提到了工业、商业等具体制度问题。 

  其次,全会听取了经济体制改进问题的专题报告。这个报告是全会三大报告之一。9月20日至10月9日,扩大的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第五天即9月24日,陈云做了《关于改进国家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和关于农业增产问题的报告》(当时的“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指的是国务院范围内的行政体系和管理制度。从其改进的内容来看,主要是指经济体制。报告的一部分以《经济体制改进以后应该注意的问题》为题收入《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报告介绍了经济体制改进的主要内容,重点提出和分析了中央与地方职权重新划分后需注意的四个方面问题。[14]一是“中央某些职权下放以后,必须加强对各个地方的平衡工作”。扩大地方职权完全必要,因为地方比中央更了解本地情况,可因地制宜地办事,但体制改变以后,如果不加强全国的平衡,那就不再是“有计划的经济”[15]。职权下放后,地方可能发生不顾全局的倾向。因此,既要有适当分权,又要加强综合。他认为,分权以后,平衡工作不是应该削弱,而是应该大大加强,要注意不能让全国已有的生产设备闲置而造成浪费。“各地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全国计划机关的审核平衡”。二是地方资金投放的主要方向应该是与发展农业生产有关的方面,如化肥工业、兴修水利、开垦荒地等。三是财政体制改变后,为防止和减少贪污、浪费现象,必须建立会计、报告、检查等财务管理制度。四是“中央和地方各种分成制度,基本上三年不变;但执行一年以后,如果有不适应的地方,应该有局部的调整”。陈云提出,改进体制一年以后要总结经验,因为只有实践一年以后才能看出问题。[15](pp.75~77) 

  再次,全会其他的报告和发言对体制改进问题也多有论及。9月23日,邓小平在《关于整风运动的报告》中指出:“中央政治局向这次全会提出了有关工业、商业、财政体制的三个文件,主要的精神就是下放一部分权力,以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这种改变,肯定比现行体制要好。”他强调,新的规定不会完满无缺,需要在执行过程中加以补充和改进。若干权力下放以后,会出现一些新矛盾,因而更需要加强计划和平衡的工作。[16]邓小平在全会的总结发言中再次申明了这些意见。[17]这表明,邓小平与陈云对体制改进的态度和观点基本一致。10月5日,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在全会的发言中,专门谈到“改革经济管理体制”问题时说:“体制问题是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问题。如何使集中和分散、统一和机动结合得更好,达到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的目的,还要经过实践,总结经验,再加以改善。”[18] 

  最后,全会基本通过了经济体制改进的实施方案(有观点说: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后,陈云代国务院起草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参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第406~407页注释),这可能有误。因为,邓小平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开始时做的《关于整风运动的报告》就已经提到中央政治局向这次全会提出了有关工业、商业、财政体制改进这三个文件的事。其他材料如《陈云年谱》、《陈云文集》等(见本文第一部分有关论述)也证明了邓小平所说的情况。这说明,三个文件已经提交全会讨论。)。全会闭幕第二天,《人民日报》头版以《中共中央举行第三次全会》为题报道了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召开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报道提到:“陈云同志作改进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和农业增产的报告”,“参加会议的人在大会上和小组会上就上述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一致赞成上述”报告,“会议还基本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关于改进财政体制和划分中央与地方对财政管理权限的规定(草案)……这些文件草案将提请国务院讨论决定,或者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19]11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了根据三中全会意见修改的关于改进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三个实施方案。11月8日,国务院第61次全会讨论通过了三个体制改进规定;11月14日,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4次会议批准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是国务院第61次全会在讨论后确定的,与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及此前一些会议讨论时所使用的名称不完全相同。)这三个文件。 

  《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开宗明义点出当时我国工业管理体制存在的两个主要缺点:“一个是有些企业适宜于交给地方管理的,现在还由中央工业部门直接管理;同时地方行政机关对于工业管理中的物资分配、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等方面的职权太小。另一个是企业主管人员对于本企业的管理权限太小,工业行政部门对于企业中的业务管得过多。”[8](p.664)这两个缺点“限制了地方行政机关和企业主管人员在工作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在国家的统一计划以内,给地方政府和企业以一定程度的因地制宜的权力,是完全必要的”。[8](p.664)该规定分两个部分,分别就适当扩大省、市、自治区管理工业的权限和适当扩大企业主管人员对企业内部的管理权限,从企业隶属关系、物资分配、利润分成、人事管理、指令性计划指标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做出了明确规定。如调整现有企业的隶属关系,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一部分企业下放给省、市、自治区领导,作为地方企业;所有仍归中央各部管辖的企业,都实行以中央各部为主的中央和地方的双重领导,加强地方对中央各部所属企业的领导和监督。再如在企业生产计划方面,将指令性指标由原来的12个减为4个,即主要产品产量、职工总数、工资总额和利润,其他8个改为非指令性指标,企业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对商业机构设置、商业领导体制、企业隶属关系、商业计划指标、企业利润分成、商品价格管理、外汇分成进行了调整,规定调整后,国务院每年只颁布收购计划、销售计划、职工总数、利润指标,同时允许地方在收购计划和销售计划总额的执行中有5%上下的机动幅度;“今后对利润指标拟逐渐只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掌握,不再下达到各基层企业,以免基层商店为了勉强完成利润指标而作违反商业政策的活动”。不过,这一“重大的变动”不宜在全国立即全部实行,必须由中央各商业部门先在一两个省区试行,有效后再行推广。[8](pp.673~674) 

  《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对地方财政收入种类、计算地方正常年度支出办法、中央与地方收入分成的计算办法和分成比例实行时限、地方财政结余的处理和地方预算编制、地方机动财力收入的限度、民族自治区财政六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该规定指出:“使地方得到一定数量的机动财力,是这次财政体制改进的主要目的。”当然,地方因改进财政体制而多得的收入应有一个限度,“它的原则是使地方可以有适当数量的机动财力,同时又能够保证国家重点建设资金的需要”。因此,“原则上应该按照本规定所说的各项分成比例,三年不变。但是,在执行一年以后,如果地方所得比上述估计数字超收过多,或者远不足上述的估计数字,那么,应该根据第一年执行的结果,进行局部的调整”。[8](pp.680~681) 

  这三个规定作为国务院文件发布,自1958年起实施。 

  三、经济体制改进方案的实施与全会的历史意义 

  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体制改进方案开始实施。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改进体制的具体规定,加快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的步伐;4月11日,颁布了《关于工业企业下放的几项规定》[20];6月1日,中共中央决定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南、华中、西南、西北七个协作区,要求各协作区按照全国统一规划,分别建立大型工业骨干和经济中心,形成具有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的经济区域;[20](pp.347~348) 

  6月2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和技术力量下放的规定》。根据规定,中央各部所属的1165个企事业单位需下放885个,下放比例达到76%。其中,纺织工业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全部下放,轻工业部下放96. 2%,化工部下放91%,一机部民用部分企业、事业单位下放81.7%,冶金工业部下放77.7%,煤炭工业部下放74.1%,水利电力部下放72.5%,石油工业部下放61.5%,建工部下放67.8%,并且所有下放企业、事业单位和技术力量的交接工作必须在当年6月15日以前完成。[20](pp.352~353)相应地,国务院还先后做出了关于改进粮食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和实行企业利润留成制度等规定。9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改进计划管理体制的规定》。计划管理体制改进的核心是“在国家的统一计划的前提下,实行分级管理的计划制度,以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20](p.506) 

  经济体制改进启动后,地方拥有了较多的财力和物力,这就激发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积极性,各地大上基建项目、大增企业职工、平调企业设备和材料,在一定程度上较快地改变了一些地方工业“一穷二白”的面貌。但是,由于“不恰当地想一个省搞一个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计划偏高,规模偏大,不顾省情,盲目攀比,在项目和指标安排上层层加码,结果分散了人力、物力、财力,影响了重点建设”[21],导致全国计划经济秩序出现严重混乱。根据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进的规定三年基本不变,但执行一年以后要总结经验、可以局部调整的要求,1959年2月24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全国一盘棋》的社论。社论认为:“我们从事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还只有几年时间,经验还不够多,要想建设得多快好省,就必须抓重点,必须善于分清轻重缓急,而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1961年1月,中共中央做出了《关于调整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要求“经济管理的大权应该集中到中央、中央局和省(市、自治区)委三级。最近两三年内,应该更多的集中到中央和中央局”,“一九五八年以来,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下放给专、县、公社和企业的人权、财权、商权和工权,放得不适当的,一律收回”。[22]经济体制改进工作正式中断。 

  可以说,经济体制改进的提出、酝酿、讨论、决策和实践,经历了一个深入思考、凝聚共识、稳步推进的过程。从毛泽东等提出经济体制改进课题,到全国体制会议召开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的形成;从《关于在若干工作中划分中央和地方管理权限问题的意见》的拟定和征求意见,到《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关于改进财政体制和划分中央与地方对财政管理权限的规定》这三个文件的修改和被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国务院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经济体制改进扎实起步。虽然改进尝试不久后中断,但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在当代中国经济体制调整、改革和完善的历程中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特殊的历史地位。这次全会是中共中央进入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以后第一个讨论经济体制改进问题的全会,是把中共八大前后开始的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探索中国式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转化为体制改进行动的首次尝试,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长达一年半时间准备和较为充分地听取和吸收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区等意见的基础上,全会认真研究了关于经济体制的改进问题,基本通过了工业、商业和财政三个体制改进方案。经济体制改进的实践过程说明,调动地方积极性这个努力方向是对的,但要注意避免地方政府对生产单位的严重的、直接的干预,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如何调动生产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问题。正是根据这次经济体制改进及之后一些体制调整的宝贵经验,198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一九五七年以后……经济体制上过度集中统一的问题不仅长期得不到解决,而且发展得越来越突出。其间多次实行权力下放,但都只限于调整中央和地方、条条和块块的管理权限,没有触及赋予企业自主权这个要害问题,也就不能跳出原有的框框。”[23] 

  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进的探讨和决策,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人勇于思考、勇于创新、勇于探索的精神、魄力和优良传统。全会决定经济体制改进的意图,实际上是要通过中央对地方一定程度的放权和让利,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改进和完善原来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努力建立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虽然这次体制改进与新时期的体制改革在背景、目的、内容、作用、影响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别,但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取向和创新精神是一脉相承和一以贯之的。 

  [ 参 引 文 献 ] 

  [1]胡绳:《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361页。 

  [2]《中国共产党历史(1949~1978)》第二卷上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461页;《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493页。 

  [3]《毛泽东传(1949~1976)》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722页。 

  [4]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下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59页。 

  [5]《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234页。 

  [6]《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33页。 

  [7]《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571页。 

  [8]《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72~73页。 

  [9]《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561、568页。 

  [10]《周恩来经济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67~272页。 

  [11]《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45页。 

  [12]《陈云年谱(1905~1995)》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65页。 

  [13]《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07页。 

  [14]《陈云年谱(修订本)》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566~567页。 

  [15]《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 

  [16]《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8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664页。 

  [17]《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396页。 

  [18]《李富春选集》,中国计划出版社1992年版,第212页。 

  [19]《中共中央举行第三次全会》,《人民日报》1957年10月10日。 

  [20]《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264页。 

  [21]《梁灵光回忆录》,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360页。 

  [2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102页。 

  [23]《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62~563页。 

  [责任编辑:郑 珺] 

  [作者简介]胡安全,法学博士,教授,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241002。 

  * 本文为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中国改革动力的生成研究”(SK2016SD30)的研究成果。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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