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资源是生态环境良性演替的基本要素和物质环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水土流失面积仍达295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0.7%。加强水土资源节约、保护与持续利用,是关乎中华民族生存之基的大事。党的十八大报告将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当前,我们要深入分析我国资源生态环境禀赋下水土流失的严峻形势,认真总结水土保持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做好生态文明建设下的水土保持工作。
一、水土流失导致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仍然突出
水土流失是土地退化和生态恶化的主要形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全局性的和深远的,甚至是不可逆的。
水土流失致使大片耕地被毁,使山丘区耕地质量整体下降。自新中国成立至新世纪初的监测数据表明,全国因水土流失而损失的耕地达400多万公顷,每年流失的表土相当于120多万公顷耕地损失30厘米厚的耕作层,全国每年流失的氮、磷、钾总量近1亿吨。如果按此速度发展,数十年后东北黑土区上千万亩土地的黑土层将多数流失,我国最大的“粮仓”将受到严重影响;西南岩溶区石漠化程度日益加剧,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水土流失导致大量泥沙淤积下游河床,江河湖泊防洪形势严峻。我国是一个水灾多发的国家,长期以来江河水患一直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1950—1999年黄河下游河道淤积泥沙92亿吨,河床普遍抬高2—4米,潜伏着巨大隐患。由于泥沙淤积和围湖造田,洞庭湖蓄水能力下降,1998年洪水期间不仅不能分流泄洪,反而以3.51万立方米/秒的流量流入长江,大大增加了长江的防洪压力。
水土流失导致化肥、农药等进入地表水体,引发江河湖泊面源污染。水土流失是面源污染发生的重要形式和运输载体。目前,面源污染已成为我国水库湖泊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据调查我国近一半的湖泊处于严重的富营养化状态,水体中的氮磷污染物至少有1/3来源于面源污染。根据环保部门测算,太湖面源污染排放的总磷和总氮分别占太湖排放总量的28%和55%。
水土流失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加剧了水土流失区群众生活的贫困程度。水土流失给我国经济造成的损失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3%左右。我国76%的贫困县和74%的贫困人口生活在水土流失严重区。水土流失破坏土地资源、降低耕地生产力,不断恶化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制约经济发展,加剧贫困程度,不少山丘区出现了“种地难、吃水难、增收难”的情况。
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成就和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截至2011年底,全国水土保持措施保存面积达99.16万平方公里。土壤侵蚀面积比第二次全国土壤侵蚀遥感调查结果(2002年)减少17.06%。国家重点治理地区土壤侵蚀面积下降幅度尤其明显。全国共制定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5万多项,投入水土保持资金4000多亿元,防治水土流失面积15.4万平方公里。
在今年召开的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上,各国专家学者对我国水土流失治理给予了充分关注。我国几十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重要经验,可以概括为“六个坚持”:一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注重遵循自然规律和发挥自然修复能力;二是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依法严格控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分区分类治理;四是坚持鼓励扶持与约束制约相结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五是坚持持之以恒,长期连续治理水土流失不动摇;六是坚持强化科技、监测、规划、标准等基础工作,促进水土流失防治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
三、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
未来,水土流失治理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黄河流域的黄土高原地区、长江流域源头区和红壤区水土流失依然严重;东北黑土区、西南石漠化地区土地资源保护抢救任务迫切;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新增人为水土流失仍很严重。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水土保持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汀经验的批示要求,以“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精神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发挥水土保持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中的重要作用。中央和地方都要依法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逐步建成国家、流域、地方上下协调,综合、专项相互配套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为防治水土流失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制度,依法把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和验收关,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产建设项目,实行缓批、限批,控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
二是进一步发挥水土保持在资源节约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水土流失严重、人口密度大、坡耕地集中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要积极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搞好坡改梯及其配套工程建设,改变原有的广种薄收、陡坡开荒、破坏植被等粗放生产方式。在黄土高原和东北黑土地沟道侵蚀严重地区,采用植物、工程等措施相结合,减少沟道侵蚀耕地资源。在东部地区、发达地区和重要水源地等,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以水源保护为中心,以控制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为重点,坚持山、水、田、林、路、村、固体废弃物和污水排放综合治理。
三是进一步发挥水土保持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作用。在地广人稀、降雨条件适宜和水土流失较为轻微的地区,特别是内陆河生态绿洲区、“三化”草原区、重要水源区、三江源区以及青藏高原区等生态脆弱区,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切实加强封育保护与生态自然修复,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在水土流失严重、人口密集、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区域,加大国家重点治理力度,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构建科学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在工矿集中等人为因素导致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依法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造成水土流失的要尽快采取措施恢复,严格控制人为破坏。
四是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快水土保持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健全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全面推进落实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健全水土保持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探索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多元化的水土保持投资融资机制。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牢固树立水土保持法制观念,不断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完善覆盖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的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加强水土保持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的有机衔接,促进科研与生产实践相结合。
(作者:水利部副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