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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发展地方科学工作方针的形成与调整
发布时间: 2018-03-29    作者:徐凡    来源:国史网 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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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科学工作是中国科学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充分利用地方资源、服务地方经济与文化建设以及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是地方科学工作起步、奠基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地方科学工作的方针也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经历了复杂的变迁过程,对地方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及国家科研体系的形成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研究这一时期地方科学工作方针的形成与调整过程,探讨“大跃进”运动前后政治、经济形势对其的影响,对于认识和把握地方科学工作的发展历程与未来前景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地方科学工作的提出 

  新中国成立之初,地方科学工作并未提上国家的议事日程。1954年3月,中共中央在给中国科学院党组报告的批示中首次全面阐述了发展科学事业的基本政策,提出建设以中国科学院为中心,包括高等学校、生产部门所属的科学研究机构在内的全国科学研究工作体系的方针,[1]但未提及地方科学工作。 

  1955年1月,中国科学院院长顾问柯夫达向中国科学院提交报告,建议召集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科学研究的规划。他在报告中提出了“关于中国科学院研究机构的合理的地理分布”问题,指出“大部分科学研究机构分布在沿海一带的旧城市中,在华南、内蒙古、西藏、新疆等地区还极少科学研究机构”,“不能完全适应现在国家在经济和国防方面的要求”(王忠俊编:《中国科学院史料汇编(1955年)》,中国科学院院史文物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1995年印,第10页。)。柯夫达的报告得到中央的认同,中国科学院开始制定发展科学事业的15年远景计划,提出“在国民经济上有重要性和在自然条件上有代表性的地区应建立地区科学研究工作基础,结合地区特点,发挥地区科学研究力量,开展科学研究、进行调查和考察”(王忠俊编:《中国科学院史料汇编(1955年)》,第207页。)。为此,1956年1月14日,中国科学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张稼夫在中央召开的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强调:“大力加强国家建设所急需的重要学科的薄弱环节,并尽速消灭重要的空白点,建成包括十个科学研究中心(北京、上海、武汉或长沙、广州、长春、兰州、成都、乌鲁木齐、呼和浩特或包头、拉萨)的全国科学网。”(李真真编:《中国科学院史料汇编(1956年)》,中国科学院院史文物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1999年印,第15页。)3月,中国科学院党组在给中央的报告中再次提出:“为了改变目前的研究机构地区分布不平衡的状态,准备建立十一个科学中心。它们的地点是北京、上海、武汉(或长沙)、广州、长春、兰州、成都、昆明、乌鲁木齐、包头(或呼和浩特)、拉萨。”(李真真编:《中国科学院史料汇编(1956年)》,第149页。) 

  中国科学院提出“形成全国科学网”的主要目的是“改变旧中国留下来的科学事业在地区分布上不合理的情况”[2],使科学事业的长远发展同国民经济及文化事业的长远计划相适应。由于这主要是基于国家层面上的战略布局,并未考虑地方上普遍而具体的需求,因而引起了一些地方的不满。 

  1956年1月,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之后,“各地科学家的积极性大为高涨,各地党政领导对科学研究工作更加重视和支持”[3]。对中国科学院提出的建立科学中心的方案,有的地方批评其过于保守,“对各地科学力量的潜力估计不足”,要求“充分发挥各地科学研究工作的潜力”,重新考虑建立全国科学网以及各地建立地方性的科学研究机构等问题。(李真真编:《中国科学院史料汇编(1956年)》,第221页。)先后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提出建立中国科学院地方分院的要求,有的地方还提出成立省科学院或科学委员会等。在地方的批评和要求下,中国科学院认为:“各地同志所提出的批评基本上是正确的”(李真真编:《中国科学院史料汇编(1956年)》,第221页。),“分散在各地的科学力量是很大的”[4],有必要在全国的统一规划和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潜在力量,开展地区的、局部的研究工作,促进科学事业的全面发展。 

  1956年4月,毛泽东发表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关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毛泽东要求:“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5]根据这一精神,国家开始进行行政体制改革,适当扩大了地方的行政管理权,地方在科学技术事业上的积极性也相应得到保障。此后形成的《一九五六——一九六七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修正草案)》(即《十二年科学规划纲要草案》)将地方科学工作纳入“科学研究工作的体制”,规定:“我国的统一的科学研究工作系统,是由中国科学院,产业部门的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和地方研究机构四个方面组成的。在这个系统中,科学院是学术领导核心,产业部门的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是两支主要力量,地方研究机构则是不可缺少的助手。”[6]在中央提出扩大地方权力和地方的热情支持共同作用下,地方科学工作成为国家科学研究工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1957年6月,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召开之前,专门召集地方代表就地方科学工作问题举行座谈,“研究了在全国科学工作中地方所负担的任务以及怎样开展地方的科学研究工作等问题”[7],并“基本上取得了一致意见”[8]。会议认为,“地方科学工作首先应考虑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文化的需要”[9],但不能妨碍其所担负的中央任务。地方上不要轻易设立研究机构,不能从高等学校、产业部门、科学院大量抽调人员,不能打乱全国部署。地方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要有行家带头,有工作条件,要先搞典型”[10]。 

  根据座谈会上的意见,在1957年6月13~15日举行的科学规划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上,聂荣臻对地方科学工作的主要任务作了具体阐述,他说:“在全国科学事业中,地方应密切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需要开展研究工作”,“地方的科学工作应充分依靠现有的研究机构和科学技术人才,多采取委托、合作等方式进行,只有在十分必要,而又有充分的条件,特别是有高级研究人员的条件下,才设立新的机构”。[11] 

  至此,地方科学工作的定位和任务都已明确,但在1958年之前,除东北地区外,各地方开展的科学研究工作并不多。例如,“上海市地方的科学技术工作是从一九五八年开始有计划地建设和发展起来的,在此之前,上海的工业生产已有一定基础,中国科学院和中央各部门也分别在上海建立了一批研究机构,但地方的科学研究工作很少开展。”[12] 

  地方科学工作的“大跃进” 

  1958 年1 月和3 月,毛泽东相继在南宁、成都主持召开了有部分中央和地方领导参加的会议,他严厉地批判了反冒进,认为反冒进犯了政治方向的错误。在批判反冒进的氛围下,工农业生产领域发动了“大跃进”,科学技术领域也掀起了“大跃进”的浪潮。3月12日,聂荣臻在科学规划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上发出号召:“科学事业必须为生产大跃进服务”,“地方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必须跟着生产大跃进积极开展起来”,“地方科学工作必须密切为当地的工农业生产大跃进服务”。[13] 

  3 月21 日,成都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各省、自治区和专区建立科学研究机构和地质队伍的意见》,将成立中国科学院地方分院和地方科研机构的权力完全下放给了地方。意见提出,不仅各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各类科学研究机构,专区和有条件的县也可以办初级的科学研究机构,以适应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的要求,充分发挥各地区的科学技术力量。[14]6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地方也能大办科学事业》,提出“当前的问题不是地方上有没有条件办科学事业的问题,而是有没有决心办科学事业的问题”,号召各地方摆脱人员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充分发挥地方和群众的积极性,大办地方科学事业。[15]于是,很多条件不足的地方纷纷采取“先上马、先办事”,“边搭架子边工作”等方式,建立了许多地方研究机构。例如,吉林省采取“边充实机构,边筹建研究所”的办法,迅速成立了中国科学院吉林分院,而且在分院成立后的短短一个多月里,就建成了冶金、机械等16个研究所。[16] 

  9月18日,聂荣臻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应该实行“中央和地方并举、‘土’‘洋’并举,专业的科学技术研究机关和技术革命的群众运动相结合,普及和提高相结合,生产、教学和科学实践三者相结合的方针”。关于“中央和地方并举”的方针,聂荣臻指出:“我们不仅在全国范围内应该有能力独立地解决我国生产建设中的科学技术问题,而且要作到各协作区,甚至各省、市、自治区也都有能力适应本地区的需要和特点,独立地解决许多生产建设中的科学技术问题。除中央的有关部门应该大力发展科学技术事业外,各地方都应该结合本地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科学技术的发展绝不受地区的限制,任何地方都可以做出全国最高水平的工作,都可以创造世界上最先进的纪录。”[17] 

  9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社论《大家来办原子能科学》,提出“群众路线是党领导各项工作的根本路线,原子能这一尖端科学也不能例外,原子能科学的研究和利用工作也必须贯彻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实行中央和地方并举,大、中、小相结合、洋土结合的方针”[18]。为了实现“中央和地方并举”,从省市到厂矿、人民公社,各种科学研究机构、科学组织迅速建立起来。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56年,各地实际有自然科学技术研究机构239个,职工18740人,其中研究技术人员4181人;到1959年,各地自然科学技术研究机构达到908个,职工89507人,其中研究技术人员37281人。[19]到1960年底,除西藏和北京外,有26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中国科学院地方分院,而且在基本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各地上马了大量以原子能、电子计算机、半导体、电子学、自动化为代表的“高、精、尖”科技项目。如辽宁省于1958年8月开始筹建原子能研究所和电子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所志》第1卷,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2004年印,第25页。);北京市“根据尖端科学发展的需要”,制定了成立原子能、自动化、计算技术、金属物理等11个研究所的计划。[20] 

  “大跃进”发动之初,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下放经济管理权,扩大了地方的权力,同时赶超战略的实施也为地方科学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各地迅速建立了大量的科研机构。但这种运动式的“放权”导致各地从自身利益出发,互相竞争,盲目攀比,一度形成了重复建设、各地自成体系的混乱局面。一些新建立(尤其是尖端科学方面)的研究机构人员和设备严重不足,如中国科学院“地方分院要搞半导体、计算机、原子能,没有人就从大学中调人。其实大家都不懂。干部是尽量选好的调,但仍搞不下去”,“只有几个大学生,却搞了那么多半导体和计算技术所”,使得“专家和群众结合”变成了“只有群众没有专家”,有些地方甚至将大学里只念了一年的学生提升为研究人员。[21]由于机构重复、兵多将少、设备不足、力量分散,大部分研究机构根本不能进行正常的研究工作,而且地方科学工作完全偏离了原先制定的为当地的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地方科委也跟着大搞高、精、尖,劳民伤财,脱离生产实际”[22]。 

  第一次全国地方科学技术工作会议:“一盘棋”与“打基础” 

  由于察觉到“大跃进”中“左”的错误,所以从1958年11月第一次郑州会议开始,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对“大跃进”中的“左”倾错误进行反思与初步纠正。在这个背景下,中央提出了“全国一盘棋”的思想,目的是要统一计划,平衡协调中央与地方以及各地区之间的生产建设计划。为了“讨论地方科学工作,交流地方科学工作经验”,“讨论中央与地方、各地区之间在科学研究工作中的协调与分工合作”,[23] 1958年12月至1959年1月,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1958年6月,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与国家技术委员会合并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国科学技术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家科委)在上海市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地方科学技术工作会议,这是关于地方科学技术工作的第一次全国会议,实际上是要进一步明确地方科学工作的方针、任务,并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安排地方科学工作,但1958年初以来形势的发展变化使地方科学工作的方针、任务有所变化,“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被引入科学技术领域。 

  国家科委主任聂荣臻、副主任韩光等人在会上发表了讲话,阐述了地方科学工作的任务和方针。聂荣臻指出,为完成各个方面的科学技术任务,“必须统筹安排全国的力量,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首先要建立全国科学技术的一盘棋,要在全国范围内,把重大的、关键性的科学技术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把中央所属和地方所属的科学技术力量组织起来,共同完成具有全国意义的重要任务。在统一安排下,各地方、各部门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承担一部分工作”。“在保证全国一盘棋的任务下,地方要建立地区性的科学技术工作。地方的科学技术工作任务,首先是为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地方科学工作决不能“脱离了需要,而单纯强调平均发展,全面占领”。将来可能各地方“都有很多强大的科学技术基地,门类齐全,都能达到很高的水平”,但目前应该就现有条件,有重点有计划的踏踏实实的工作,努力打好基础,即“在目前应该就现有条件,并努力创造更多的条件,培养最急需和最有条件的部门”,“至于尖端的科学技术,需要的条件较多,一方面要尽可能快地搞起来,一方面要实事求是”。[24]韩光肯定了地方上应该搞“高、精、尖”,他说:“地方不只应该搞尖端科学技术,而且能够搞。不只能够搞,而且大有可为”。但是要搞尖端技术,必须先将基础工作做好,他要求地方科学工作要从当地工农业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和资源条件,形成自己的具有区域性特色的科学技术行业,从而更有效地利用各地的天然财富,更有效地为经济发展服务。[25] 

  经过会议讨论,聂荣臻在大会总结发言中明确了地方科学工作的任务方针。他指出,地方科学工作应着重解决本地区国民经济计划需要,特别是本地区工农业“大跃进”中提出的关键性技术问题。至于尖端科学技术,地方必须搞也能够搞,但是必须有所区分,关于国防的原子能、喷气技术等,需要“全国一盘棋”来办。在“全国一盘棋”下,地方可以参加并承担任务;而一般的原子能研究、无线电电子学技术和其他各行业的尖端,主要是为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服务的,各地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先打好基础。[26] 

  这次会议延续了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上确定的地方科学工作方针,即“地方的科学技术工作任务,首先是为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建设服务”[24]。但时值“大跃进”期间,各地大搞群众性科学实验运动,急于建立自己的科学技术工作体系,上马了大量“高、精、尖”科技项目。聂荣臻后来在谈到这一时期的地方科学工作时说:“前几年大跃进时,思想是有些不一致的。都要搞尖端,叫他们不搞,似乎就是看不起。还要悄悄搞,挡不住的”。[27] 

  第一次全国地方科学技术工作会议提出的“一盘棋”、“打基础”方针是要加强统筹计划和统一领导,加强中央与地方以及各地方之间的分工协作,减少因各地重复建设而造成的浪费。但是1959年庐山会议后,“反右倾”斗争展开,全国掀起了继续“大跃进”的高潮,第一次全国地方科学技术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地方科学工作的方针被彻底抛弃。地方科学工作陷入了盲目、无序的状态中,背离了地方科学工作为本地区建设服务的既定方针。 

  “两当”方针的确立 

  持续三年的“大跃进”导致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严重局面进一步加剧。1961年9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正式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地方科学工作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一)科研机构的调整、精简与整顿 

  1961年1月7日,聂荣臻向中央提交了关于1961年、1962年科学技术工作安排的报告。聂荣臻指出:“地方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应当主要为国民经济服务(当然,也要安排全国一盘棋中分配给地方的尖端技术任务)。这个方针,一九五八年就提出并定下来了”,“今年有更加强调之必要”。国家科委的工作要抓两手,一手是加速发展国防尖端技术,一手是为国民经济服务;地方科委则要把重点放在为国民经济服务上,特别要注意安排为农业服务的科学技术工作。各个地方的活动要全部纳入全国统一的计划。聂荣臻建议:“地方的研究所要着重调整、充实、提高,一九六一年不要再建新所。为了集中使用力量……初步考虑各省、市、自治区现有的科学分院及所属各所(主要是有关新技术的所),拟适当地调整合并”。[28] 

  为解决地方科学技术机构普遍存在的兵多将少、设备缺乏、力量分散的问题,7月6日,聂荣臻向中央提交了《关于调整地方科学技术机构的请示报告》。报告提出:“地方的科学研究工作,主要是为本地区的经济建设服务;并在全国和大区的统一筹划下,量力开展新技术和基础理论研究工作。”按照这一原则,各省、市、自治区已办的尖端技术方面的研究机构应以大区为单位,统一调整合并;工业、农业、医学等方面的研究机构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进行调整,专业重复或相近的研究机构予以合并,少数徒有虚名的研究单位予以撤销,而有关农业和结合本地特点的研究机构则予以加强。[29] 

  这一轮精简过后,地方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力量分散的情况有所好转,但相对于中国科学院、中央各部门研究机构的精简情况,地方科学技术研究机构的精简程度仍不够。1962年3月,国家科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地方科学技术机构的意见(草案)》,要求“地方科学技术机构,应当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精简的精神,进一步调整机构,精简人员,集中力量,开展地方科学技术工作”[30]。5月,为克服当时严重的经济困难,中央采取了厉行精简节约、压缩城市人口、缩小文教事业规模、缩短工业战线等措施。6月14日,国家科委党组向中央呈交了《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机构进一步调整精简的意见》,提出调整和裁并一批研究机构,进一步精简人员的办法,同时国家科委委托中国科学院拟订了地方分院精简调整的办法。[31]“大跃进”中新建的各类地方研究机构根据其性质及具体情况或撤销或合并,而历史较久、基础较好以及结合当地自然资源特点的研究机构得以保留并逐步加强。 

  经过1961年、1962年两次调整精简,各省、市、自治区的中国科学院分院大部分被撤销,陆续成立了6个大区分院(即东北分院、西北分院、华东分院、中南分院、西南分院及华北办事处。参见张藜:《外部需求与自身发展的冲突——对1956~1966年中国科学院分院体制的历史考察》,《科学文化评论》2009年第6期。);各省科委直属的研究机构也都交给大区分院领导;省(厅)局所属的研究机构也进行了调整和精简工作。 

  由于“大跃进”中各地新建的地方研究机构数量众多,虽然经过裁撤和精简,依然有相当数量的地方科学技术研究机构被保留下来,“充实和加强了一批与工农业生产、与吃穿用关系密切的研究机构”[32]。以华北区为例,“调整中对于适应地方资源特点和经济建设急需的研究所(特别是有关农、牧、林业等所),还要适当的加强,或指定为重点所(包括分院的、主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研究所在内)进行合理的布局。如河北的海洋所、化学化工所、轻工所、以及粮食和经济作物有关的所,山西的放射医学所、煤炭所、化学所,内蒙的畜牧兽医所、林业所等,北京的冶金所、电工所、仪器仪表所、蔬菜所、养蜂所。”[33]再如上海市,1957年上海市属于地方研究机构的只有2个所,专业研究人员150人;到1964年6月,有地方研究机构37个,研究人员2200多人,工农业的主要生产部门都已设立了地方研究机构,开展研究工作。[12] 

  “大跃进”运动后,地方科学研究机构真正成为我国科学技术研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两当”方针的确立 

  1961年7月19日,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十四条意见(草案)》(即“科学十四条”)。在贯彻执行“科学十四条”的过程中,各地方开展了“定方向、定任务”等活动,对地方研究机构的工作进行了较为细致的整顿,地方科学工作的方向得到进一步明确。例如,在北京市开展的贯彻“科学十四条”活动中,各研究所都进行了整顿研究工作秩序、明确研究方向任务和调整充实研究队伍的工作,明确了“地方研究机构的根本性质是为地方生产建设服务”[34]。在此基础上,北京市规定其所属的地方研究机构“应该密切结合首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研究机构应该从地方生产的实际需要出发”[35]。再如,福建省“经过先后几次的研究讨论,对于地方科学工作技术工作的方针,由不明确到初步明确”,使得“许多研究单位和研究人员都能注意面向生产,为工农业生产服务”,“科学技术工作的局面也逐渐打开”。[36] 

  从1962年起,国家开始编制《1963~1972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即“十年科学规划”)。在制订和实施“十年科学规划”的过程中,地方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被进一步总结提炼为“两当”方针。所谓“两当”,是指“当前”、“当地”,即地方科学技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当前、当地的生产建设服务。具体来说,“当地”主要是指地方科学技术工作应该注意结合当地实际,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服务于地方的经济文化建设;“当前”是指科学技术工作应着重于当前目标,科技项目也要以当前任务为主,远景目标则应视具体条件适当考虑。 

  1964年6月召开的全国科委主任会议就是一次以各地方交流贯彻“两当”方针为主题的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各地检查了本地区科学技术工作贯彻“两当”方针的情况,并互相交流了经验。山东省科委总结了自身的经验:“地方科学技术工作必须坚决贯彻为两当服务的方针……实践证明,只有抓住当前当地生产上迫待解决的技术关键问题,才能在生产上收立竿见影之效。从地方科学技术力量来说,只有服务于当前生产中才能更好地得到锻炼提高。”[37]石家庄市科委报告:“无论客观需要及主观条件都说明,我们必须围绕当前当地工农业生产的关键问题和迫切需要,来安排和开展科学实验,几年来的经验说明,凡是这样做的,效果都比较显著。”[38]国家科委副主任韩光在会议上将“两当”方针总结为地方科学工作的基本经验之一:“十二个省市的同志,在会上发了言,有些经验是公认的,如‘当前当地’,所有发言和资料一致认为地方科委工作应当为‘当前当地’服务,抓了‘两当’,工作就有起色。”[39] 

  “十年科学规划”的制订和实施也带来了另外一个问题,即“全国规划任务与地方需要的矛盾”[40]。由于“十年科学规划”重点是解决“吃、穿、用”问题,“虽然是由中央各部门分别编制的,但是在编制过程中一般都考虑了地方的特点、需要和可能。规划的任务,也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按单位计算,中央直属单位占54%,地方单位占46%;按中心问题计算,中央直属单位占78%,地方单位占22%” [41]。各地既要承担一部分国家下达的任务,也要完成为本地经济建设服务的任务,有些地方还制订了地方规划,在地方科技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就形成了突出的矛盾。例如安徽省提出:“国家十年规划中的项目,地方要承担,在全国规划项目之外,地方还有许多科学技术问题也要研究解决,在省内研究技术力量有限的情况下,这就成了很突出的矛盾。”[42]在“十年科学规划”的落实过程中,这一问题得到中央和地方的高度关注,经过讨论认为要合理安排执行全国规划与地方中心任务的问题,“首先安排和完成全国十年规划的研究任务”,同时兼顾“当地、当前生产建设中提出的研究课题”[43]。全国规划是发展我国科学技术的总体战略部署,各部门、各地方应当积极保证完成,地方任务与国家规划任务冲突时,地方要服从国家战略目标的指导,优先保障国家目标的实现,因此有的地方在落实全国规划时曾提出“全国规划与地方任务有矛盾时,应该以保证全国任务为主,适当照顾地方”[40]的原则,安徽省在编制地方规划时也主动“先安排国家项目,后考虑地方任务”[43]。 

  结  语 

  从1955年开始,发展地方科学工作开始纳入国家的议事日程。在科技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组织开展地方科学工作,不仅关系到满足地方需求、发挥地方积极性的问题,而且涉及国家对科学事业的统一规划和总体部署。至1957年,国家初步形成了发展地方科学工作的基本方针,明确地方科学工作应密切结合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主要依靠现有力量进行。这一方针的确立为地方科学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大跃进”运动期间,国家试图以“中央与地方并举”、“两条腿走路”来实现科学技术的“大跃进”,这一转变将地方对发展科学技术的作用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为了切实有效地推行科学技术的“大跃进”,中央将设立科学研究机构的权力完全下放给了地方,以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按照中央的号召,各地大量建立和扩建研究机构,努力建立地方的科学技术体系。“大跃进”运动中地方科研机构的大量增长为地方发展科学技术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地方科学研究机构真正成为我国的统一的科学研究工作系统中的组成部分,但同时也导致一些地方的科学工作脱离了实际需要,重复建设,造成了巨大的浪费。 

  “大跃进”运动后,国家重新调整了地方科学工作的发展方针,不仅进一步明确地方科学工作应为“当前”、“当地”的生产建设服务,而且要求应优先保证国家任务的完成。实践证明,这一调整对地方科学工作的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全国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建设的需要新建了一大批科研机构”,“很多地方研制成功一批对本地经济建设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44],从而有力推动了地方建设。优先保证国家任务这一原则的提出,为国家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突破国防和经济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提供了有效保障。总之,地方科学工作发展方针的形成与调整对地方科学工作乃至中国科技事业的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 参 引 文 献 ] 

  [1]《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166~167页。 

  [2]《订好中国科学院十五年发展远景计划》,《科学通报》1955年第11期。 

  [3]《中国科学院呈报成立中国科学院武汉、广州、新疆分院筹备委员会及委员名单请予批示》,中国科学院档案馆:1957-1-2。 

  [4]《关于筹建地方分院与地方研究所向中央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及批复》,中国科学院档案馆:1956-1-2。 

  [5]《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1页。 

  [6]《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518~519页。 

  [7]《科学规划委员会会议今起举行》,《人民日报》1957年6月13日。 

  [8]聂荣臻:《关于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7年第45期。 

  [9]《聂副总理的报告(1957年6月8日在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地方代表座谈会上)》,《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关于第4次扩大会议上领导讲话以及调整科委专业机构、改进科学仪器生产修配和供应的请示、指示、报告》,北京市档案馆:007-002-00050。 

  [10]《范长江同志的讲话(1957年6月8日在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地方代表座谈会上)》,《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关于第4次扩大会议上领导讲话以及调整科委专业机构、改进科学仪器生产修配和供应的请示、指示、报告》,北京市档案馆:007-002-00050。 

  [11]《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416页。 

  [12]《上海市科委几项工作的情况汇报》,《地方科委主任会上各地科委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上)》,北京市档案馆:007-002-00019。 

  [13]聂荣臻:《科学事业必须为生产大跃进服务 聂荣臻在科学规划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 

  报》1958年3月15日。 

  [14]《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10~1966.5)》第27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46~247页。 

  [15]《地方也能大办科学事业》,《人民日报》1958年6月18日。 

  [16]《中国科学院吉林分院在建院建所工作中的几点体会》,中国科学院档案馆:1958-2-14。 

  [17]聂荣臻:《我国科学技术工作发展的道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科学通报》1958年第19期。 

  [18]《大家来办原子能科学》,《人民日报》1958年9月28日。 

  [19]《1956、1959、1962年全国自然科学技术研究机构人员情况比较》,《国家科委统计局1962年全国自然科学技术研究机构人员调查统计资料》,北京市档案馆:007-002-00064。 

  [20]《市委大学部、市科委关于成立中国科学院北京市分院的请示报告》,北京市档案馆:001-022-00521。 

  [21]《全国科学工作会议(广州会议)简报(第七期)》,北京市档案馆:007-001-00057。 

  [22]《全国科学工作会议(广州会议)简报(第二十期)》,北京市档案馆:007-001-00057。 

  [23]《关于召开地方科学技术工作会议的通知》,《全国地方科学技术工作会议文件》,北京市档案馆:007-001-00049。 

  [24]聂荣臻:《在全国地方科学技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国地方科学技术工作会议文件》,北京市档案馆:007-001-00049。 

  [25]《关于一九五九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草案的说明提纲》,《全国地方科学技术工作会议文件》,北京市档案馆:007-001-00049。 

  [26]《在全国地方科学技术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提纲》,《全国地方科学技术工作会议文件》,北京市档案馆:007-001-00049。 

  [27]《胡乔木与汪志华等谈话记录和聂荣臻、邓小平的有关指示》,中国科学院档案馆:1964-1-53。 

  [28]《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110~112、117页。 

  [29]《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10~1966.5)》第37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98~199页。 

  [30]《关于进一步调整精简地方科学技术机构的意见(草案)》,《全国科学工作会议(广州会议)文件》,北京市档案馆:007-001-00056。 

  [3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10~1966.5)》第40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53~471页。 

  [32]《国家科委关于中央局科委主任会议纪要及国家科委党组讨论科技支援农业问题的简要报告、有关支援农业的专题资料以及1963~1972年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等件》,北京市档案馆:007-001-00054。 

  [33]《关于华北区科学研究机构的调整问题和设立华北科学分院的初步意见》,《华北局文办召开的地方科学研究机构调整会议文件和会后市委大学科学部向市委书记处与华北局文办的汇报请示报告》,北京市档案馆:001-022-00674。 

  [34]《地方研究所在贯彻“十四条”中的主要情况》,《市科委1963年有关地方研究所贯彻“十四条”的调查报告及材料》,北京市档案馆:007-001-00036。 

  [35]《关于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几项规定(草稿)》,《市委大学部关于市科委工作任务、组织机构的请示报告》,北京市档案馆:001-022-00753。 

  [36]《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几年来科学技术工作的情况的报告》,《地方科委主任会上各地科委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下)》,北京市档案馆:007-002-00020。 

  [37]《山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1963年以来工作总结报告》,《地方科委主任会上各地科委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上)》,北京市档案馆:007-002-00019。 

  [38]《河北省石家庄市科委关于几年来科委工作情况和体会的总结》,《地方科委主任会上各地科委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上)》,北京市档案馆:007-002-00019。 

  [39]《韩光副主任在科委主任会议上的总结报告纪要》,《全国科委主任会议文件》,北京市档案馆:007-001-00138。 

  [40]《中央局科委主任座谈会会议纪要》,《全国科委主任会议文件》,北京市档案馆:007-001-00138。 

  [41]《全国十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在地方的落实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国家科委召开地方科委主任会议文件》,北京市档案馆:007-001-00064。 

  [42]《安徽省编制十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草案)的情况》,《地方科委主任会上各地科委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上)》,北京市档案馆:007-002-00019。 

  [43]《地方十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编制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初稿)》,《国家科委召开地方科委主任会议文件》,北京市档案馆:007-001-00064。 

  [44]《当代中国的科学技术事业》,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版,第432页。 

  [责任编辑:郑 珺] 

  [作者简介]徐凡,博士研究生,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100049。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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