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国成立至今,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大致经历了六个发展阶段:初创阶段(1949~1957年),这一时期的工作尚处于探索与酝酿阶段,政策内容多以口号性的方式出现在领导讲话中,且带有浓厚的军事化色彩;曲折发展阶段(1958~1966年),由于这一时期特殊的社会背景,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和曲折性;严重破坏阶段(1967~1977年),该时期涉及成型的农村公共服务政策文件较少,部分政策还带有浓厚的“口号”、“虚”、“运动”等特征;恢复和调整阶段(1978~1992年),该时期国家确立了农村公共体育要以小城镇体育为重点的战略方针,政策的颁布主体是国家体委,政策内容主要以定性的、鼓励性的话语出现,政策的操作性与可控性不是很强;深化改革阶段(1993~2004年),该时期确立了农村公共体育要以乡镇体育为重点的战略目标,政策文本越来越多地以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法律的形式出现,政策内容具有鲜明的社会化、法制化、科学化特征;快速发展阶段(2004年以后),该时期国家确立了农村公共体育要以村落体育为重点的战略方针,政策的数量与种类明显增多,体育政策目标逐步回归理性,政策内容变得越来越丰富,政策的条文更加规范,整个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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