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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城市治理的理论逻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8/2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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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正义的理论探索就是要规范、引导城市空间的生产、交换与分配,强调城市基本空间资源配置的正义性,规范空间权力,实现城市基本空间权利的平等,满足每一个城市主体的基本空间需要。
  我们正在快速步入城市社会。城市在现代社会中的独立性不断凸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治理城市成为城市社会面临的首要问题。城市治理必须立足于城市的本性。现代城市日益呈现出差异性,差异性的城市呼唤城市治理理念的转换。因此,通过反思与批判呈现城市本性,从差异的规范与整合出发,建构城市正义,是城市治理的理论选择。
  城市差异性本性的生成与呈现
  城市治理必须立足于城市的本性。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往往把城市仅仅当成一种场所、抽象的空间,割裂了城市空间与社会的关系。福柯指出,“空间被当作死寂、固定、非辩证和静止的东西”,遮蔽了城市的深层本质。因此,我们必须通过自觉反思与批判重新揭示城市的本质。正如列斐伏尔所言,“空间不是社会的反映,而是社会的表现。换言之,空间不是社会的拷贝,空间就是社会”。城市空间本质上是一个社会空间。城市性是社会性的反映与呈现。
  城市是一个差异性的空间,没有差异性就没有城市。城市主体是社会交往中的多元主体,城市是多元主体的“聚合体”。城市的差异性首先体现在城市多元主体的生存差异。城市主体在社会地位、居住环境、生活方式、收入水平和价值观念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差异。英国地理学教授帕迪森也指出:“社会差异和多样性正是城市的本质所在。城市的成长,不仅仅反映了,而且实际上通常也是社会多样性的产物之一。”城市是社会差异性聚集的空间。
  从现实层面来看,城市的差异性更为本质地体现在城市多元主体空间利益的分化与空间地位的差异之上。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空间权利分配不正义,空间资源配置不均衡,城市发展成果难以共享,城市群体分化加速,居住空间分异进一步形成。城市多元主体的差异越来越大。因此,城市空间利益冲突、空间对抗也就不断。未来城市内部的差异将有可能超过传统的城乡之间的差别,成为最大的社会差距。
  差异性城市的双重属性
  城市的差异性为城市带来了繁荣与发展。正因为差异,城市才魅力无穷、活力无限。第一,差异性催生了城市的自由。城市的自由性很大程度上根源于城市的差异性。城市的差异性造就了城市的多元性、流动性、包容性、公共性、开放性和自由性。中世纪的西欧流行着一句话,“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第二,差异性激发了城市的活力。城市的差异性提供了充分的动力机制,具有巨大的能动性。城市的差异性导致城市具有巨大的张力和互补性。城市是交流与互动中心。因而,城市是最有活力的地方。第三,差异性增强了城市的创造力。创造是在多元因素相互作用、相互碰撞中产生的。城市群体资源具有多样性、丰富性。城市多元要素的聚集是创造的主要源泉,使城市成为创新的沃土。
  差异性也具有破坏性与风险性。城市的差异性为城市治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第一,城市多元价值的冲突与共识重叠问题。不同主体具有不同的价值诉求。价值观念的差异必然造成传统价值认同与价值规范的消解,传统的价值认同发生危机。在价值差异、价值多元的条件下,如何处理价值差异与价值认同的关系,如何达成价值共识,确立什么样的价值规范,是城市治理面临的困境与挑战之一。第二,城市共同体的分化与重新整合问题。城市的差异性、利益主体多样化以及群体的利益分化加剧,随之而来的是身份排斥、身份歧视、身份认同危机,统一与同质的共同体走向瓦解。城市的差异过大往往导致城市群体分化过大,城市内部阶层断裂与交往受阻,贫民阶层出现,两极分化,城市群体关系紧张,城市冲突不断,成为冲突型城市、对抗性城市,难以形成真正的城市共同体。如何处理身份差异与身份认同的问题,实现共同体的重新认同和整合,也是城市治理面临的挑战之一。第三,城市秩序的解构与重建问题。秩序具有规范性与稳定性。传统的城市秩序力图构建一种统一稳定的秩序,而差异性无疑危及了城市秩序存在的基础,宣告了这种城市秩序的治理失效与合法性危机。我们不能用同质性的城市秩序来对待差异性的城市。因此,必须重新构建新的城市秩序。差异既是对秩序的解构,也是重构。秩序的规范性与差异的流动性是相互塑造的。如何在差异与秩序的双重整合、双向建构中重构新的城市秩序,是城市治理的另一困境。
  基于差异的城市正义
  面对城市治理的困境与挑战,传统城市治理模式与理念已经不适应,我们必须创新城市治理理念。为此,城市治理必须立足于差异性,从差异的规范与整合出发,建构城市正义,是城市治理的必然选择。
  增强城市的包容性,尊重城市差异。城市治理首先应该容忍差异性、包容多样性,而不能忽视、遮蔽群体差异。城市正义是对差异的承认。伊利斯·马里昂·扬提出正义“要求的不是消除差异,而是确立种种制度,否定压迫而推进群体差异的再生产和对群体差异的尊重”。城市正义的建构以尊重与包容差异为前提,实质上是一种差异性的正义。以此为基础,包容与多元是城市的核心价值。具体而言,城市价值的认同须转换单一的价值整合标准,强调多元价值并存,寻找新的价值整合的基点,实现多元价值的融合;城市共同体的重建须实现由普遍的身份认同走向差异的身份认同,通过差异性的认同,重塑有机的城市共同体,容纳与肯定差异群体身份;城市秩序的重构也必须实现对差异的认可与肯定,增强城市秩序的包容性与容纳度。
  确立差异的合法性与标准,规范城市差异。城市正义也是对差异的调节与规范。我们既需要一种适度的合理的差异,又必须对差异进行规范与调节。正义是对差异的承认,也是对差异的规范。城市正义是城市差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根据。城市正义的理论探索就是要规范、引导城市空间的生产、交换与分配,强调城市基本空间资源配置的正义性,规范空间权力,实现城市基本空间权利的平等,满足每一个城市主体的基本空间需要,使所有生活在城市中的人都能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得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以流动为基础,推动城市差异的合理流动。差异的凝固,本身也会造成非正义。因此,差异的规范,还必须使差异合理地流动起来,使差异不固定化。对此,陈忠教授提出了要构建“流动的差异性正义”。城市空间处于不断生成过程之中,具有流动性和多变性。流动空间是新的城市空间形态与支配性的空间逻辑。在日益差异化且流动的城市社会中,差异与流动并存。差异与流动是城市空间的两种基本属性。何况,差异与流动也是彼此内在统一。差异必然产生落差与张力,而落差与张力导致流动。当然,流动可以扩大差异,也可以缩小差异。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城市正义引导差异的合理流动,通过流动规范差异,消除空间资源配置的非正义性。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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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基于人本理念的空间再造与城市治理
    2. 人的现代化是城市治理与服务的关键
    3. 以党的组织形态创新推进城市治理
    4. 城市治理应以人民为中心
    5. 优化城市治理必须从当下着手
    6. 全面认识我国超大城市治理的瓶颈问题
    7. 城市治理面临的问题及破解对策
    8. “四位一体”构建特大型城市治理体系
    9. 未来30年,上海城市治理路径
    10. 城市治理重在摆脱“文化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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