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上,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史上,还是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1978年都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年,是应当永远铭记的一年。在这一年,邓小平推动党和国家的事业实现了具有深远意义的历史性伟大转折。
端正思想路线:批判“两个凡是”,坚持实事求是
1976年10月,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文化大革命”结束。然而,在一段时间里,“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束缚着人们的思想。“两个凡是”错误方针与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是根本对立的。1978年,邓小平为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1978年二三月间,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3月2日,邓小平在出席解放军代表团第一小组会议时强调:“现在不是都在讲作风吗?所谓作风,第一就是实事求是,老老实实的态度。”[1]
5月10日,中共中央党校《理论动态》刊登了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5月11日,《光明日报》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这篇文章;5月12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同时转载。由此,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然而,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一开始就遭遇很大阻力。
4月27日至6月2日,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期间,一些受“两个凡是”影响的言论和真理标准大讨论遭遇的阻力引起了邓小平的关注。6月2日,邓小平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一些人“往往忘记、抛弃甚至反对毛泽东同志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根本方法”。“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出发点、根本点”。“毛泽东同志历来坚持要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是具体地分析具体情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如果不同实际情况相结合,就没有生命力了。我们领导干部的责任,就是要把中央的指示、上级的指示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能当‘收发室’,简单地照抄照转”。[2]在以上论述中,邓小平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是实事求是。
7月22日,邓小平在同胡耀邦谈话时明确肯定和支持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邓小平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是马克思主义的。争论不可避免,争得好。引起争论的根源就是‘两个凡是’。”[1](pp.345~346)8月13日,邓小平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标准那篇文章是对的,现在的主要问题是要解放思想。”[1](p.357)8月19日,邓小平指出:“我说过要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体系,有人反对。问题是从‘两个凡是’来的,那时我还没有出来工作。我讲过那不是毛泽东思想,如果毛主席在世也一定反对这种提法。我们做事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要认真思考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毛主席没有讲过的话多得很呢。我们不要下通知,划禁区。能够讲问题,能够想问题就好。”[1](p.360)这些论述鲜明地提出了解放思想的问题。
随着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深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赞同,但是仍然存在一定阻力。1978年9月16日,邓小平在听取王恩茂(王恩茂,时任中共中央委员、中共吉林省委第一书记、吉林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协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副政治委员、吉林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等人汇报后指出:“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关键还是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实际出发,我们的事业才有希望。理论联系实际,就是从实际出发,把实践经验加以概括。”“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马克思主义,是毛主席经常讲的。毛主席总是提倡要开动脑筋,开动机器。林彪、‘四人帮’把我们的思想搞僵化了。”“实事求是,开动脑筋,要来一个革命。怎么样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是个大问题。‘两个凡是’不是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这样搞下去,要损害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点就是实事求是,就是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就是这四个字。”[1](pp.377~379)这些论述集中地涉及了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基本点。
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纲领性讲话,实际上成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他认为:“实事求是,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是统一的。“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目前进行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实际上也是要不要解放思想的争论。”他要求大家“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2](pp.141~143)12月18~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认为“这对于促进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努力研究新情况新事物新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3]这标志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得以重新确立。
拨正政治路线: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
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在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过程中和基础上,需要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政治路线。1978年,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逐步转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努力探索和开辟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毛泽东当时“就再三指示全党,要把工作中心转到经济方面和技术革命方面来”。[3](p.3)然而“左”倾错误的影响仍然一直存在,甚至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的严重错误”[4]。“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党和国家集中精力揭批“四人帮”,逐步创造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党和国家工作中心的转移创造了条件。
1978年6月,邓小平强调:“揭批‘四人帮’,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纲。抓不好这个纲,是非就不明,阵线就不清,班子就配不好,作风就不能转变,团结就没有良好的基础,工作也搞不上去。总而言之,不破掉这些坏东西,就不能立新东西。”[2](p.122)在揭批“四人帮”方面,邓小平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7月25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专栏作家马奎斯·威廉·蔡尔兹时指出:“林彪、‘四人帮’对各方面都有干扰、破坏,各行各业都有损失,但最大的损失是在科学和教育方面,主要是教育方面,十年基本上没有出人才,耽误了一代人,把我们同世界先进水平的距离拉得很大。”[1](p.347)
揭批“四人帮”虽然是各项工作的纲,但是不能任意扩大、无限延伸。1978年3月8日,邓小平在同刘西尧等教育部负责人谈教育部起草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草稿时提出:“揭批‘四人帮’,语言要简练一些,有些内容报上已经讲了很多,不要再讲了。向前看的东西应该多一些,包括方针、政策、办法。要重点突出。”[1](p.275)6月下旬,邓小平在听取第六机械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柴树藩和海军第一政委苏振华、海军司令员萧劲光汇报时指出:“不能老说是‘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有流毒为什么不肃清?”[1](pp.334~335)10月11日,邓小平在中国工会九大上强调:“粉碎‘四人帮’已经两年了,我们不能老是把工作中的问题归之于‘四人帮’的流毒。如果‘四人帮’的流毒老是没有肃清,那末,这个老是没有肃清的状况,责任还是在我们自己。”[2](p.138)
在揭批“四人帮”的过程中,邓小平越来越强调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1978年3月2日,邓小平在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出席解放军代表团第一小组会议时指出:“要恢复和发扬我们行之有效的政策,恢复和发扬毛主席创立的一套好作风。目标就是四个现代化。”“要实现四个现代化,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然,就始终处于挨打的地位。”[1](p.271)3月18日,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强调:“我们的国家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我们党的工作重点、工作作风都应该有相应的转变。各级党委要真正做到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一起抓”。[2](pp.96~97)10月11日,邓小平在中国工会九大上提出:“我们一定要把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进行到底。但是同样很明显,这个斗争在全国广大范围内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我们已经能够在这一胜利的基础上开始新的战斗任务。”[2](p.135)这个新的任务就是四个现代化建设。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召开期间,11月27日,邓小平会见美国专栏作家罗伯特·诺瓦克时介绍说:“我们现在开的会主要是议论如何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问题”。[1](p.439)11月28日,邓小平会见美国友好人士斯蒂尔时指出:“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现在最好的现象是,从中央到地方的领导人一心扑向四个现代化。”[1](p.442)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强调,要“顺利实现全党工作重心的转变”,“搞四个现代化”,“改变我国的落后面貌,把我国建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2](pp.147,153)
其实,早在1975年邓小平主持全面整顿工作时,目的就是要将工作重心转向四个现代化建设。当时,邓小平强调:“现在有一个大局,全党要多讲。大局是什么?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都讲了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的两步设想:第一步到一九八○年,建成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到二十世纪末,也就是说,从现在算起还有二十五年时间,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全党全国都要为实现这个伟大目标而奋斗。这就是大局。”[2](p.4)但是,整顿的进程被“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打断了。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一九七五年,邓小平同志受毛泽东同志委托主持中央工作期间,各方面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是满意的。”“‘四人帮’硬把一九七五年的政治路线和工作成就说成是所谓‘右倾翻案风’,这个颠倒了的历史必须重新颠倒过来。”[3](p.8)更重要的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鉴于中央在二中全会以来的工作进展顺利,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的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已经基本上胜利完成,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应该从一九七九年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要求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新的长征”,“集中力量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我国经济建设必将重新高速度地、稳定地向前发展”。[3](pp.1~13)
在邓小平的领导和其他老一辈革命家的支持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全面认真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果断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做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这标志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马克思主义政治路线重新确立。
矫正组织路线:平反冤假错案,形成领导核心
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需要马克思主义的组织路线来保障。1978年,邓小平着力推动组织路线的矫正。
(一)为天安门事件平反
1976年粉碎“四人帮”前后,邓小平的去职和复出都与当年的天安门事件息息相关。以天安门事件为中心的抗议运动,是人民群众反对“四人帮”倒行逆施的集中表现,其实质是拥护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正确领导。1978年5月2日,邓小平在会见以丹尼尔·利昂·伯斯坦为团长的美国共产党(马列)中央机关报《号角》编辑部代表团时介绍说:“天安门事件是广大群众热爱周总理、悼念周总理的活动,是合情合理的。天安门事件绝不是什么反革命事件。我是因为天安门事件被撤职的。我出来工作这个事实本身就把结论反过来了。说我是天安门事件的总后台,其实那时候我任何人也没有接触过。”[1](p.306)中共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有人提出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等重大问题。11月15日,《北京日报》刊登了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的中共北京市委扩大会议的决定,宣布:1976年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对于因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而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当天,新华社以“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这一更加鲜明的标题,对《北京日报》的消息向全国作了报道。[5]25日,邓小平在听取中共北京市委负责人林乎加、贾庭三和共青团中央负责人韩英、胡启立汇报天安门事件平反后群众的反映等情况时指出:“天安门事件平反后,群众反映强烈,大家很高兴,热烈拥护,情况是很好的”。[6]26日,邓小平会见日本民社党第二次访华团,在谈到天安门事件时指出:“过去对天安门事件的评价是不对的,北京市委肯定天安门事件是广大群众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是革命行动,这是我们中央批准的,实际上就是我们中央表示的态度”,“有错必纠是毛主席历来提倡的。对天安门事件处理错了,当然应该纠正。如果还有别的事情过去处理不正确,也应该实事求是地加以纠正。勇于纠正错误,这是有信心的表现”。[6](pp.192~193)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撤销中央在1976年发出的处理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天安门事件和因此受迫害的同志得以平反。
(二)推动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加强中央领导机构
有步骤地妥善处理和平反大量冤假错案,调整好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是实现安定团结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前提与条件。在邓小平的推动下,中央逐步加快了平反冤假错案的步伐。1978年4月下旬,邓小平阅陈云建议复查陶铸问题的信,做出批示:“我总觉得对陶铸的结论过重,建议由中组部复查。”[1](p.304)11月下旬,邓小平审改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第一办公室《关于陶铸问题的审查结论》,将标题改为《关于陶铸同志问题的报告》,并在最后一段中补充写道:“总的说来,陶铸同志在监狱斗争是坚决的,几十年的工作,对党对人民是有贡献的,过去定为叛徒是不对的,应予平反。对他的结论,应请中央组织部拟出,报中央审定。”[1](p.304)在邓小平领导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审查和纠正了过去对彭德怀、陶铸等所做的错误结论,肯定了他们对党和人民的贡献。12月24日,邓小平出席彭德怀、陶铸的追悼会,并为彭德怀致悼词。同日,邓小平又在一封要求为刘少奇平反的人民来信上批示:“政治局各同志阅,中组部研究。”[1](p.458)后来,刘少奇冤案终获平反。
邓小平还推动为一批老干部平反的工作,并加强了中央领导机构。1978年2月,邓小平强调:“关于领导班子问题,总的政策是,过去‘四人帮’要打倒的一批老家伙,现在还得请他们回来。老家伙的任务,首先是找接班人。接班人不能是坐火箭上来的干部。找接班人,老家伙要有自觉性。”[1](p.262)6月25日,邓小平在一份关于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的申诉材料上批示:“这个问题总得处理才行。这也是一个实事求是的问题。”[1](p.332)在邓小平的领导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审查和纠正了过去对薄一波、杨尚昆等所做的错误结论,肯定了他们对党和人民的贡献。此外,全会还加强了党的中央领导机构:增选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增选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为中央委员;还选举产生了由100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陈云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
(三)恢复民主集中制
邓小平反思冤假错案的成因,着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1978年10月3日,邓小平对胡乔木、邓力群和于光远说:“现在关于民主问题的讨论不够,这个问题很重要,要展开讨论。”[1](p.394)他还指出:“我曾经问过一些同志,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所说的领袖指的是单数还是多数,我说你们引用可得小心,既然列宁所讲的领袖指的是多数,你们引用时就得符合原意。总之,‘领袖’这个词,中国人把它神化了。要把领袖变成人,不要把领袖变成神。按照不正常的方法去做,就会损害毛主席的形象。”[1](p.394)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提出:“因为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坏,党内确实存在权力过分集中的官僚主义”,“我们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但是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我们要创造民主的条件,要重申‘三不主义’: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在党内和人民内部的政治生活中,只能采取民主手段,不能采取压制、打击的手段。宪法和党章规定的公民权利、党员权利、党委委员的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2](pp.141~144)在邓小平的领导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突出和加强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全会认为:“由于在过去一个时期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强调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使党的统一领导和各个生产组织的有效指挥建立在群众路线的基础上。”“一定要保障党员在党内对上级领导直至中央常委提出批评性意见的权利,一切不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的做法应该坚决纠正。”全会重申了毛泽东的一贯主张,党内一律互称同志,不要叫官衔;任何负责党员包括中央领导同志的个人意见,不要叫“指示”。[3](pp.9~13)全会充分恢复和发扬了党内民主,真正实现了毛泽东所提倡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7]。
邓小平通过推动开展以上工作,使马克思主义组织路线得以重新确立。就体现党的正确指导思想、决定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实际作用来看,经过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邓小平实际上已经成为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
倡导体制改革:改善群众生活,促进人民致富
1978年,党和国家逐步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旨在推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邓小平从主要路径和根本目的两个层面提出了新思路。
(一)将体制改革作为推动发展的主要路径
1978年2月1日,邓小平在听取四川工作汇报时指出:“有些问题是共同的。农村和城市都有个政策问题。我在广东听说,有些地方养三只鸭子就是社会主义,养五只鸭子就是资本主义,怪得很!农民一点回旋余地没有,怎么能行?农村政策、城市政策,中央要清理,各地也要清理一下,零碎地解决不行,要统一考虑。”[1](p.261)9月15日,邓小平进一步指出:“总的说来,我们的体制不适应现代化,上层建筑不适应新的要求。”[1](p.376)为此,必须进行各方面的体制改革,尤其是经济体制的改革。10月11日,邓小平在中国工会九大上强调,实现四个现代化,“必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改变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国家对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使之适应于现代化大经济的需要。”“各个经济战线不仅需要进行技术上的重大改革,而且需要进行制度上、组织上的重大改革”。[2](pp.135~136)这是邓小平第一次在正式场合郑重地宣布改革任务。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进一步要求:“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2](p.141)。他指出:“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否则不利于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实行现代化的经济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应该让地方和企业、生产队有更多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他还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些论述既着重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又明确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邓小平告诫人们:“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2](pp.145~150)因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特别是“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3](pp.4~6),正式做出了实行改革的战略决策。
(二)将促进人民致富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
以改革推动发展,应当使群众富裕起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在相当长时间里,人们无法致富,甚至不敢谈富,好像越穷越光荣。1978年,邓小平针对这种现象尖锐地提出批评:“社会主义要表现出它的优越性,哪能像现在这样,搞了二十多年还这么穷,那要社会主义干什么?”[1](p.384)他还说:“外国人议论中国人究竟能够忍耐多久,我们要注意这个话。我们要想一想,我们给人民究竟做了多少事情呢?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1](p.380)其中,物质生活是文化生活的基础,而工资水平是衡量职工物质生活质量的标准之一。3月28日,邓小平在同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负责同志谈话时提出:“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要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必须是严格的、全面的,而且是经常的。各行各业都要这样做。”“要有奖有罚,奖罚分明。”“总的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鼓励大家上进”。[2](pp.101~102)4月30日,邓小平对胡乔木、邓力群和于光远说:“资产阶级权利问题,要好好研究一下,从理论上讲清楚,澄清‘四人帮’制造的混乱。工资级别一定要有,而且定级一定要以技术为主。工人的工资不一定是八级,还可以考虑多几级。”[1](p.302)需要特别说明的是,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提出了先富带动后富的重要思想。他指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2](p.152)12月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强调:“城乡人民的生活必须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必须坚决反对对人民生活中的迫切问题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态度。”尤其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调动我国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这个问题上应当“克服平均主义”。全会同时指出:“我国经济目前还很落后,生活改善的步子一时不可能很大,必须把有关的情况经常告诉人民,并在人民和青年中继续加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思想教育”。[3](pp.6~9)
不管是实行各方面改革,还是使一部分地区和群众先富起来,都不能违背我们的根本制度。1978年10月10日,邓小平在会见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新闻代表团时提出,我们“好的传统必须保留”,“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我们必须坚持,特别是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那是不能动摇的”。[2](p.133)11月27日,邓小平会见美国专栏作家罗伯特·诺瓦克,在回答中国现在是否也正在考虑对政治制度进行某些改革,比如采用西方那种竞选制度、干部通过选举产生等问题时指出:“整个制度我们同西方不一样,你们叫议会制,我们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这个制度不会改变。”[1](p.438)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体现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原则,还强调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巩固我国的无产阶级专政。[3](p.4)
转变统一方针:力争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但不能“承担不使用武力的义务”
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最终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完全统一的原则立场。从新中国成立到1977年,我们虽曾提出过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由于当时的国际形势和海峡两岸关系,在较长时间准备武力解放台湾。然而到1978年,这种情况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而有了重大变化,邓小平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力争和平解决台湾问题
1978年1月4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民主党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一行时说:“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是台湾问题。我们过去就已表明我们的立场和态度:台湾问题是我们国家的主权问题,在属于国家主权的问题上是没有谈判余地的。台湾问题何时用何种方式解决是我国内政”。[1](p.254)
1月7日,邓小平在会见以美国参议院民主党副领袖艾伦·克兰斯顿为团长的美国国会议员团时指出,在实现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之后,“就我们来说,要力争使用和平方式解决祖国的统一问题”。[1](pp.254~255)7月9日,邓小平在会见以时任美国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亚洲太平洋事务小组委员会主席莱斯特·沃尔夫为团长的美国国会议员团时进一步指出:“如美国从台湾问题上脱身,我们自己可以解决。过去曾有两次国共合作,难道第三次不可以谈?第二次合作是在十年内战之后。这证明中国人民面临共同的民族问题时,是可以走到一块的。”[1](p.339)12月15日,邓小平在同美国驻华联络处主任伦纳德·伍德科克就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举行会谈时强调:“中美建交后,希望美国政府慎重处理同台湾的关系,不要影响中国采取最合理的方法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在实现中国和平统一方面,美国可以尽相当的力量,至少不要起相反的作用。”[1](pp.452~453)12月24日,邓小平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提出在中美建交联合公报公布时应以国防部名义,发表一个停止炮击大金门、小金门、大担、二担等岛屿的声明一事,在请示报告上批示:“两件(“两件”,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的请示报告和国防部部长徐向前关于停止对大金门、小金门、大担、二担等岛屿炮击的声明。)请即印发今天下午政治局会议讨论。”[1](p.457)声明停止炮击大金门、小金门、大担、二担等岛屿,实际上意味着准备武力解放台湾已经转变为力争和平解决台湾问题。
(二)尊重台湾的现实
1978年1月7日,邓小平在会见艾伦·克兰斯顿为团长的美国国会议员团时强调:“在实现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之后,我们解决台湾问题,当然要照顾到台湾的现实”[1](pp.254~255)。10月8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文艺评论家江藤淳时指出:“台湾真正成为中国名副其实的一部分以后,美国也好,日本也好,都可以继续同台湾保持民间关系。”[1](p.396)11月14日,邓小平途经缅甸仰光,在机场同缅甸国务委员会主席吴奈温会谈时指出:“在解决台湾问题时,我们会尊重台湾的现实。比如,台湾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动,美、日在台湾的投资可以不动,那边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动,但是要统一。”[1](p.430)11月28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友好人士斯蒂尔时又指出:“我们多次讲过,台湾归还中国,实现祖国统一,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将尊重台湾的现实来解决台湾问题。台湾的社会制度同我们现在的社会制度当然不同,在解决台湾问题时,会照顾这个特殊问题,‘中华民国’的名称要取消,它可以成为地方政府。根据现实情况,可以保留它的资本主义制度。”对于台湾的上层人士,“我们的要求就一个:爱国。而且我们提出爱国不分先后”。[1](p.442)
(三)力争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但不能“承担不使用武力的义务”
1978年1月7日,邓小平在会见艾伦·克兰斯顿为团长的美国国会议员团时说:“如何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要我们声明承担不使用武力的义务不可能。”[1](p.254)7月9日,邓小平在会见莱斯特·沃尔夫为团长的美国国会议员团时又说:“有人要中国承担不使用武力解放台湾的义务”,“中国如承担了这一义务,实际上便切断了解决台湾问题的途径,包括和平解决的途径。我们不能承担任何义务,但努力创造条件用和平方式解决”。[1](p.339)10月25日,邓小平在同日本首相福田赳夫会谈时强调:“美国总希望我们承担义务,不使用武力解放台湾。如果这样,反而会成为和平统一台湾的障碍,使之成为不可能。”[1](p.410)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我国神圣领土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的前景,已经进一步摆在我们的面前。全会欢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本着爱国一家的精神,共同为祖国统一和祖国建设的事业继续作出积极贡献。”[3](p.3)
调整对外政策:反对霸权主义,实行对外开放
1978年以前,中国共产党就强调反对霸权主义。1978年,邓小平继承、完善和发展了这一光荣传统,并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
(一)反对霸权主义仍是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内容
5月28日,邓小平在会见阿尔及利亚总统特使阿卜杜勒·卡德尔·扎伊贝克时指出:“我们的对外政策,就是根据毛主席关于三个世界划分的战略思想制定的。这个思想指导我们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对外政策。其中根本的一条,就是认为第三世界是解决世界事务和进行反帝、反殖、反霸斗争的主力军。”[1](p.317)11月10日,邓小平与马来西亚总理达图·侯赛因·宾·奥恩会谈时表示:“国际总的局势是有利于被压迫民族,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的,但世界整个形势趋向紧张、不安宁。其根源是霸权主义争夺的结果。”[1](p.424)邓小平多次指出,中国人民一贯反对全球性霸权主义,也反对区域性霸权主义,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反对外来侵略、颠覆、控制和干涉”,“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只能由这个国家的人民自己选择决定”。[1](p.426)尤其重要的是,邓小平声明:“毛主席教导我们永远不称霸,我们将永远属于第三世界。现在中国是名副其实的第三世界国家、发展中国家,将来发达起来以后也不称霸。所不同的是,那时我们将能对第三世界做出更大的贡献。”[1](p.264)“如果那个时候我们的根本方向变了,那就是我们变质了,那我们就应公开号召世界人民同中国人民一起把中国打倒。我们就是本着这种精神来教育我们的下一代。总之,社会主义同霸权主义是水火不相容的。”[1](p.393)
(二)实行对外开放成为中国对外政策的崭新内容
1月21日,邓小平在会见法国总理雷蒙·巴尔时说:“在这个动乱的世界上,为了捍卫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必须加强防御力量”,而实行对外开放有利于加强防御力量,要“促进同外国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1](p.257)2月1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民主党参议员亨利·杰克逊时坦言:“我们愿意引进世界上先进的技术和经验。我们不只派人到美国去考察,也派人到其他发达国家考察。”[1](p.268)5月7日,邓小平在会见马达加斯加民主共和国政府经济贸易代表团时指出:中国“要利用世界上一切先进技术、先进成果。在‘四人帮’时期要这样做是不允许的,他们说这是洋奴哲学。科学技术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资本家拿来为资本主义服务,社会主义国家拿来为社会主义服务”。“我们要把世界一切先进技术、先进成果作为我们发展的起点”。[2](p.111)
6月23日,邓小平对国务院副总理方毅等人说:“我赞成增大派遣留学生的数量,派出去主要学习自然科学。要成千上万地派,不是只派十个八个。”[1](p.331)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提出,要“向外国的先进管理方法学习。不仅新引进的企业要按人家的先进方法去办,原有企业的改造也要采用先进的方法。在全国的统一方案拿出来以前,可以先从局部做起,从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做起,逐步推开。中央各部门要允许和鼓励它们进行这种试验。试验中间会出现各种矛盾,我们要及时发现和克服这些矛盾。这样我们才能进步得比较快”[2](p.150)。
1978年,邓小平推动缔结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实现了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这两件大事为中国的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利条件。需要说明的是,直到1978年我们才明确提出和实行对外开放,这是有具体原因的。正如同年9月16日邓小平在听取中共吉林省委常委汇报工作时所指出的:“毛泽东同志在世的时候,我们也想扩大中外经济技术交流,包括同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经济贸易关系,甚至引进外资、合资经营等等。但是那时候没有条件,人家封锁我们。后来‘四人帮’搞得什么都是‘崇洋媚外’、‘卖国主义’,把我们同世界隔绝了。”“经过几年的努力,有了今天这样的、比过去好得多的国际条件,使我们能够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吸收他们的资金”。[2](p.127)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强调:“我国在发展国际反霸统一战线、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方面,取得了新的重要成就”,“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3](pp.3,5)从此,一个既反对霸权主义又坚持对外开放的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太平洋的西岸。1979年1月,邓小平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1978年度世界风云人物。《时代》周刊1979年第1期序言说:一个崭新中国的梦想者——邓小平向世界打开了“中央之国”的大门。这是人类历史上气势恢宏、绝无仅有的一个壮举![1](p.468)
1978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艰苦努力,终于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具有深远意义的历史性伟大转折。在这个伟大转折中,邓小平发挥了决定性作用。转折的核心内容正如邓小平所说,就是“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四化建设为中心,从停滞封闭转到改革开放”[8]。如果说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建立新中国,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那么,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辟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新时期。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正在迈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从新中国百年和民族复兴的大视野,从新纪元、新时期、新时代的大视角,人们能够清晰地辨别1978年不同寻常的历史坐标,真切地体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深远历史影响,深刻地认识邓小平所做出的伟大历史贡献。
[ 参 引 文 献 ]
[1]《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272页。
[2]《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14、118页。
[3]《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0页。
[4]《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修订)》,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97页。
[5]《中国共产党历史(1949~1978)》第2卷下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1055页。
[6]《邓小平思想年编(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91页。
[7]《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43页。
[8]《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261页。
[作者简介]韩亚光,研究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工运研究所,100865。
[责任编辑:郑珺、周进]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