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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改革要回到新民主主义”
发布时间: 2016-10-27    作者:林蕴晖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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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学术界出现了一个新民主主义“热”,即改革是否应回到新民主主义?这不只是个理论问题,更是改革的现实问题。因此,很有讨论的必要,本人谈一点由这种观点引发的思考。

  近年来的新民主主义“热”

  《领导者》2011年第10期(总第42期)发表了张木生《改革要回到新民主主义》一文(以下简称“张文”)。关于“改革要回到新民主主义”,在张文之前就有过观点相近的多篇文章,如,姚监复(整理)的《当代中国与新民主主义结构》;杜导正的《新民主主义的回归与发展》。也有持不同观点的文章,如,姚力文、刘建平的《新民主主义的命运和刘少奇的失败》;王也扬的《再说新民主主义》。上述文章涉及的主要论点如下:

  姚监复在文中说:

  一、“新式资本主义社会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

  二、“实质上,特别是在经济制度上,新民主主义社会仍然是‘新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仍然是允许和鼓励资本主义大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

  三、“必须认识当代中国的经济结构是新民主主义的结构,社会结构是新民主主义的结构,政治结构也是新民主主义的结构。”

  结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杜导正的解释是: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质上是新民主主义的回归和发展。”

  二、具体内容:政治思想上,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但是,马克思主义并不是法律也不是指令;政党制度是多元的,不能叫多党制,而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人大,而不是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经济上更是多元的,有国有的,也有大量私营的,中外合资的,个体的,哪种形式对发展有利,哪种形式就占主体地位。政治意识形态的管理上,也是从一元向多元渐进。

  三、“如果不从政治上抠字眼的话,‘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质上就是来源于新民主主义理论,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回归。而邓小平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回归了新民主主义理论,但更发展了新民主主义理论。”

  四、邓小平的发展:一是把发展生产力作为中心,而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的发展,必须服从于发展生产力的要求;二是认为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三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打破对计划经济的迷信。

  持不同看法的姚力文、刘建平的基本观点是:

  一、从《新民主主义论》到《论联合政府》,政治上主张“组织民主联合政府”;“经过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农民私有财产基础上合作社经济的发展,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即改变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废墟’之后,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

  二、全国胜利前夕,“对社会主义方向的强调成为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的新特色”。从1948年9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到1949年3月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就点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二中全会决议强调:革命胜利后,“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国内的“基本矛盾”,要“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走向集体化”,对资本主义的“限制”和资产阶级的“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

  核心是说,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理论本身,是随着中国共产党自身力量的发展在不断变化的。

  王也扬则从理论层面剖析了《新民主主义论》,指出,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解释的理论依据,是列宁的《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革命进程的发展,应随着社会民主党有组织的力量而定。

  在何种程度上允许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存在,服从于何时向社会主义转变的策略需要。

  可见,以上四篇文章,反映了两种基本观点,前两篇试图说明从政治结构到经济结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都源于新民主主义论,或者说是基本相同的。杜导正强调有了发展。后两篇则指出,新民主主义论本身前后就不一样了,它随着主客观形势的发展在变化,一切取决于是否有利于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因此,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重新冠之以新民主主义,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根本点在于:新民主主义的存在,是为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作准备,目标是单一公有制加计划经济加无产阶级专政加舆论一律的社会主义。强调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存在着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因此,新民主主义不可能成为一种稳定的社会形态。

  张文的新意,一是说,毛泽东所讲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是一个独特的社会形态、历史时期,是殖民地半殖民地落后国家的第三条道路,既是国家又是社会形态又是历史时期,又是一个长时间的过渡阶段”。“新民主主义建设论时间跨度,毛的预言几十年到一百年甚至更长,只要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地区不发生根本变化,这个东西就要坚持下去。”强调,新民主主义“真实的原形要看1938~1945年的《解放日报》”。二是说,“当七届二中全会他(指毛泽东——引者注)讲出新社会将来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主要矛盾的时候,刘、陈云、邓、周(刘指刘少奇,邓指邓小平,周指周恩来——引者注)都愣住了,有了这个怎么搞新民主主义?没法搞了。”事情果真是这样吗?

  《新民主主义论》的“原形”

  既然要看“真实的原形",我们就得从头说起。由1939年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到1940年的《新民主主义论》,是新民主主义理论的代表作。有关革命取得政权以后将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它基本的政治结构和经济结构如何,其主要论点是:

  关于新民主主义政治,提出建立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反帝反封建的人民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这种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一方面和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另一方面,也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

  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概括地说就是“节制资本”,“耕者有其田”。对此的解释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就是“节制资本”。实行耕者有其田,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农村的富农经济,也是容许其存在的。这就是“平均地权”的方针。

  总起来说,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建立的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反帝反封建人民的联合政权;新民主主义经济是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允许私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

  对新民主主义的定性,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的第四节“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中这样说道:“这个革命的第一步、第一阶段,绝不是也不能建立中国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社会,而是要建立以中国无产阶级为首领的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以完结其第一阶段。然后,再使之发展到第二阶段,以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的社会。”在第五节“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中说:“所谓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也就是说,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个“过渡性”阶段。经查,最早发表在1940年2月15日中国文化社(延安)出版的《中国文化》创刊号中的文字是:“因此,在一切革命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中的国家形式,唯一的只能是第三种形式,这就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国家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国家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一种国家形式。”未曾见有张文所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论时间跨度,毛的预言几十年到一百年甚至更长,只要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地区不发生根本变化,这个东西就要坚持下去”等文字,不知张木生先生所持的是何种版本?

  新民主主义内涵因时势而变化

  毛泽东在中共七大的报告《论联合政府》的基本论断,可以说与《新民主主义论》是一致的。在“我们的一般纲领”这一节中谈到打败日本侵略者后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新中国时说,国民党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历史证明已完全破产;不可能建立民族资产阶级的国家制度;也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而是“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我们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

  接着说,这些阶级之间仍然是有矛盾的。但是,这种矛盾,在整个新民主主义的阶段上,不会也不应该使之发展到超过共同要求之上,而是可以调节的。“在这种调节下,这些阶级可以共同完成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各项建设”。

  在现阶段上,中国的经济,必须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社经营三者组成的。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是在国民党政权还处在全国的统治地位,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政权还处于弱势情况下说的。因此,这个联合政府不但包括国民党在内,而且以国民党为主导。

  1946年,全国内战爆发。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1947年7 月,人民解放军由防御转入战略进攻。10月10日,新华社发表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提出了“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的口号。此后,毛泽东在12月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谈到建立一个怎样的新中国时说:“联合工农兵学商各被压迫阶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各地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就是人民解放军、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总起来说,新中国的经济构成是:(1)国营经济,这是领导的成分;(2)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3)独立小工商业者的经济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资本经济。这些,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全部国民经济。而新民主主义国民经济的指导方针,必须紧紧地追随着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这个总目标。一切离开这个总目标的方针、政策、办法,都是错误的。

  与《新民主主义论》和《论联合政府》相比,这个时候提的联合政府不再包括蒋介石在内了,由原来的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加上了反对官僚资本主义。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纲领都已经有了变化。

  新民主主义的定型

  在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夕,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西柏坡召开扩大会议,刘少奇在会上着重阐述了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问题,他指出:整个国民经济,包含着自然经济、小生产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半社会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国民经济的总体就叫做新民主主义经济。新民主主义经济包含着上述各种成分,并以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为其领导成分。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基本矛盾就是资本主义(资本家和富农) 与社会主义的矛盾。在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胜利以后,这就是新社会的主要矛盾。因此,固然不能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政策,但也不要对无产阶级劳动人民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估计不足,而要清醒地看见这种矛盾。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这种斗争,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两条道路的斗争。在这个斗争中,决定的东西是小生产者的向背,所以对小生产者必须采取最谨慎的政策。合作社是团结小生产者最有力的工具。合作社搞好了,就巩固了对小生产者的领导权。单是给小生产者以土地,只是建立了领导权,还须进一步使他们成为小康之家,否则,领导权仍不能巩固。

  在刘少奇讲话过程中,毛泽东插话说:单讲与资本主义竞争,还不能解决问题,还有一个利用它以发展生产的问题。刘少奇说:有益于国民经济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也要发展。毛泽东插话说:中国由于经济落后,资本主义是分散的,只有国营经济,银行、铁路、矿山等等,才是集中的。中国资产阶级有地方性,这是很可以利用发展生产的。刘少奇说:最后还要说一句,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政策是要不得的。毛泽东插话说:到底何时开始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十五年。

  毛泽东在会议结论中肯定了刘少奇的发言,认为他“分析得很具体”,“讲得很好”,并委托他作进一步考虑,并草拟文件,以便在召开二中全会时用。

  以上说明,在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就已经提出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主要矛盾,新民主主义社会贯穿着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问题了。首先说这个问题的是刘少奇,毛泽东认为他“分析得很具体”,“讲得很好”。可以认为,这是他们一代人对新民主主义的共识。

  张文说:“当七届二中全会他(指毛泽东——引者注)讲出新社会将来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主要矛盾的时候,刘、陈云、邓、周(刘指刘少奇,邓指邓小平,周指周恩来——引者注)都愣住了,有了这个怎么搞新民主主义?没法搞了。”此说,不知出于哪里的版本?

  在“九月会议”的基础上,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对即将建立的新中国的政权和经济的构成有了更具体的设想,并基本定型。

  有关国民经济的构成,决议规定:

  没收官僚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这一部分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

  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在这个时期内,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都应当容许其存在和发展。

  二中全会对私人资本主义必须采取一定的限制政策作了详尽的说明,并且强调: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决议说:“但是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它将从几个方面被限制——在活动范围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在市场价格方面,在劳动条件方面。我们要从各方面,按照各地、各业和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对于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孙中山的节制资本的口号,我们依然必须用和用得着。但是为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利益,为了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现在和将来的利益,决不可以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限制得太大太死,必须容许它们在人民共和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计划的轨道内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对于私人资本主义采取限制政策,是必然要受到资产阶级在各种程度和各种方式上的反抗的,特别是私人企业中的大企业主,即大资本家。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如果认为我们现在不要限制资本主义,认为可以抛弃‘节制资本’的口号,这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右倾机会主义的观点。但是反过来,如果认为应当对私人资本限制得太大太死,或者认为简直可以很快地消灭私人资本,这也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左’倾机会主义或冒险主义的观点。”

  决议然后指出: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

  总起来说,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

  关于新中国的政权性质,决议规定: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要认真地团结全体工人阶级、全体农民阶级和广大的革命知识分子,这些是这个专政的领导力量和基础力量。还要团结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它们的知识分子和政治派别,以便在革命时期使反革命势力陷于孤立,彻底地打倒国内的反革命势力和帝国主义势力;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出版时,最后的“两个转变”改成“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与“九月会议”相比较,除了明确对私人资本主义的利用、限制以外,又提出了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必须通过合作社经济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这样,新民主主义是为向社会主义过渡作准备的性质,就更加明白无疑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有关政权性质和经济构成,基本上按照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口径。

  序言写道: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

  人民共和国的经济构成,国营经济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合作社经济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作的经济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并应引导农民逐步地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

  总的经济方针,要使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同时提出要把各种经济成分纳入国家经济计划。第三十三条强调:中央人民政府应争取早日制定恢复和发展全国公私经济各主要部门的总计划,规定中央和地方在经济建设上分工合作的范围,统一调剂中央各经济部门和地方各经济部门的相互联系。中央各经济部门和地方各经济部门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各自发挥其创造性和积极性。

  可见,《共同纲领》虽然没有写上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话,但其内容无论是“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还是“应引导农民逐步地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以及要由国家实行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都已明白无误地向人们指明,实行消灭私有制的社会主义就是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只不过没有写明时限而已。

  回到新民主主义不是“进步”而是“退步”

  鉴于新民主主义本身,明确是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肯定这个历史阶段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前途是最终消灭私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因此,它本身就是不稳定的。回到新民主主义,就是重新回到了“过渡阶段”,回到制造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社会。相对于现在所肯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绝不是什么“进步”,而是一种“后退”。何以见得?

  1987年中共十三大明确我国现在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单就经济构成来说,中共十五大明确宣称“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仅没有提出要进行限制,而且强调“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并且多次阐明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这就表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基本稳定的社会形态,而不是如原先所阐述的新民主主义是一个过渡的社会形态。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中级阶段、高级阶段,从邓小平到中共十八大,都没有作过什么预测,划过什么框框,更没有说要回到原先的斯大林模式。因此,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简单地等同于新民主主义,尽管说它发展了新民主主义,也都是不符合实际的。

  人们所以想要回到新民主主义,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是强调民主的。历史表明,民主不是靠什么“主义”来实现的,民主要靠法治来实现。鉴于“文化大革命”的教训,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以法治国”的基本方略。1999年3 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提出“法治国家”的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7年中共十七大更提出了三大政治理念: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因此,现在不是要再换什么“主义”,而是如何兑现已有承诺,使民主政治从纸面变为现实的问题。

  总之,中国共产党人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革命的第一步是建立健全新民主主义社会,然后再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在当年来说对中国革命是一大贡献。但历史的实践表明,当年对新民主主义社会所作的界定,并不符合我国走向社会主义的实际。所以,邓小平多次说,我们原来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没有完全搞清楚。那种要改革回归到新民主主义的主张,积极意义何在,值得三思。

    1. 对新中国社会转型的历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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