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下午,我所举办国史讲座第79讲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系列讲座第二讲,由《求是》杂志社原总编、我所原副所长有林研究员作题为“参加编研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几点心得体会”的报告。副所长张星星主持讲座。我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讲座。
有林的报告主要围绕着五个方面展开。
一、国史编研可以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有林指出,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这种深厚的感情是对自己生长的土地、家园和同胞的真挚的眷恋,是对祖国历史和文化传统的高度认同,是对国家、民族的命运和前途永不忘怀的责任心。新中国的成立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重大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以下简称《国史稿》)把新中国成立的伟大意义概括成四条,其中第一条就是“使帝国主义列强侵略压迫中国、欺凌奴役中国人民的苦难历史从此结束,中华民族一洗百年来蒙受的屈辱,开始以崭新的姿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在当代,爱国就是热爱社会主义新中国。今天,我们仍要继续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用以克服面临的各种问题和困难。有人评价《国史稿》是爱国主义教材,这是我们写书的主旨,也完全符合党的十八大重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要求。
二、必须严格按照历史事实来写史。有林强调,《国史稿》在编写之初,我们就提出要史论结合、论从史出,对新中国历史的研究和编写应当用符合事实的材料,而不能用歪曲的或属于个别情况的材料,否则就不可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也不能真实地反映历史。收集史料,还只是弄清史实的第一步,尽管是重要的一步,接下来的是对材料的分析和概括,还要有“论”,而不仅仅是材料堆积。“论”还有“论”得是否得当的问题,在编写和统稿的过程中,我们反复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问题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文献,以此精神来谋篇立论,这是这套书达到“政治上成熟,论述分析公允稳妥”的重要原因。
三、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共同做出的。有林谈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必要性,这是绝大多数人的共识。前30年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是党和国家领导集体在探索中所取得的一系列理论和思想成果指导下实现的。当然,探索中也发生了失误,从而使党和国家遭受了挫折。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是毛泽东个人的事。这一点,邓小平、陈云、黄克诚等许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有深刻论述。
四、编写国史要把国家的性质和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作为重点,既要写它们的实质,又要写它们的加强与改善。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对我们国家性质的规定,是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在我国,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政体。我们正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改革决不是改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这一制度。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所必须的。
五、要体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精神。有林认为,在搞好经济建设的同时,需要加强对全体共产党员和全国人民的思想政治教育。他进一步指出,邓小平曾科学地预见到,“在整个四个现代化的过程中都存在一个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问题。”这些年来,资产阶级自由化主要表现为:以全面否定新中国成立后这段历史为重点的历史虚无主义;以私有化和自由市场经济为主要内容的新自由主义;以稍加改良为特征的民主社会主义。此外,还有普世价值论和宪政民主论等。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广大人民团结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有林强调,物质决定精神,精神对物质具有强大的反作用。只要我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努力把国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一定会克服各种困难和阻力,达到预定的目标。
(作者单位:当代中国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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