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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管建政初期湖南省长沙专区基层干部培养整顿工作探析
发布时间: 2018-05-07    作者:孙延青    来源:国史网 201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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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依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和干部建设的历史经验,曾做出论断:“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1]这个论断说明干部对于贯彻党的路线、完成党的任务极其重要。学界对1949年8月至1950年9月湖南省接管城市和建立新政权(以下简称接管建政)初期基层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作风整顿问题尚无专门的研究成果,仅有一些宏观性研究以及地方性的党史文献资料和组织史书籍中有所涉及。(代表性成果主要有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湖南历史(1949~1978)》第2卷,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中共湘潭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湘潭历史(1949~1978)》第2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年版;陈益元:《建国初期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7——以湖南省醴陵县为个案》,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等等。)鉴于此,本文以中共长沙地委(以下简称长沙地委)相关档案为基础,通过对接管建政初期长沙专区(长沙专区于1949年8月长沙和平解放后成立,辖长沙县、湘潭县、岳阳县、湘阴县、浏阳县、醴陵县、平江县、临湘县8县,专署驻湘潭县。参见崔乃夫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大词典》第5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7806页。)基层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整顿过程进行梳理研究,深入探讨干部队伍建设的举措、成效及影响,力图为当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一、接管建政初期长沙专区基层干部概况 

  1949年初,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解放战争进程中取得了决定性胜利,顺利实现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全面接管建政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最为紧迫的任务。为了接管好南方各省,“能够有秩序地管理大约五千万至一万万人口的新开辟的解放区”[2],中央开始着手组建中共南方各省省委。中共湖南省委于1949年3月在天津市组建。5月,经与中共中央中原局协调,决定从晋冀鲁豫等老解放区成建制地抽调干部,其中负责接管长沙专区的是“南下长沙地委,主要由原晋中南下区党委和行署机关,以及所辖的南下一地委、二地委和五地委(由冀中区抽调干部组建)的干部和勤杂人员组成”。[3] 

  1949年8月4日长沙和平解放后,在中共中央、华中局以及中共湖南省委的领导下建立了长沙专区,成立了以武光为书记的长沙地委。长沙地委成立之后,着手开展接管城市、建立政权、支前征粮和剿匪等中心任务,但是干部紧缺是长沙专区基层政权建设面临的最急迫的问题。 

  首先,长沙专区“地区大,人口多”,而“各县干部少,工作多”[4]。解放初期,长沙县和湘潭县的人口都超过了90万(解放之初,长沙县人口为934471人,湘潭县人口为948424人。参见《长沙专区人口土地表(1949年9月20日)》,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2。)。在南下的近千余名干部中,除了一部分配到长沙地委之外,大部分县仅能分配到几十名干部(长沙专区南下干部共有974人,其中委派到分区(地委)机关160人、银行贸易20人、税务局8人、长沙县143人、湘潭县151人、醴陵县75人、湘阴县93人、岳阳县74人、临湘县67人、平江县80人、浏阳县103人。参见《长沙地委现在干部情况及今后培养干部计划表(1949年9月20日)》,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2。)。工商、税务等部门由于缺乏专业干部,更是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长沙专区尚处于军事斗争的前沿,华南和西南等广大地区暂未解放,长沙地委还面临着为新解放地区输出干部的任务,因而对干部的需求尤为迫切。 

  其次,长沙专区南下干部和本地干部存在相互缺乏了解、不够团结的问题。南下干部往往政策理论水平较高,但个别干部在工作中也存在凭经验办事的现象[5];还有部分南下干部到城市工作后产生了享乐主义思想,开始“闹地位”、“闹婚姻”等。本地干部多为地下党员,在革命宣传、搜集情报和发动群众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6],但一些干部存在“对形势把握不稳,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缺乏,群众观点缺乏”[7]等问题。 

  此外,囿于城乡基层政权尚未完全建立,加之作为和平解放的新区,长沙地委在接管中留用了一批旧职员。为了更好地完成支前和秋季征粮任务,在农村留用了一批旧保甲长。大多数旧职员积极参与新政权的建设,但仍有一些人权宜观望,甚至伺机破坏。“有些伪人员是在胜利形势下看见没出路而未走,有些是有企图有计划的要打入我内部进行破坏活动”[4];“有些县吸收时较乱,常常故意破坏我党和群众之间联系……更加重了群众的不满”[8];还有一些旧的技术人员存在“重技术,忽略政治”[9]等思想。 

  因此,在接管城市和新政权建立之后,长沙地委急需采取措施对基层干部进行培养与整顿,从而实现干部内部团结和组织纯洁,推动长沙专区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 

二、选拔培养本地干部与审查甄别使用旧职员 

  中国共产党一直高度重视培养本地干部工作,早在中共七大上毛泽东就指出:“在推进解放区的各项工作时,必须十分注意扶助本地人管理本地的事业,必须十分注意从本地人民优秀分子中大批地培养本地的工作干部”[10]。及至1948年9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已经意识到“我们的干部供应甚感不足,这是一个很大的困难”[2]。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至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之时,“准备随军南下的五万三千个干部,对于不久将要被我们占领的极其广大的新地区来说,是很不够用的”[2](p.1426)。1949年8月1日,中共湖南省委鉴于南下干部严重不足,而本地干部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在南下途经汉口时发出指示:“在入湘后,各级党委需要加强对本地地下党员和知识分子的培养。通过培训,争取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地下党员成为脱产干部,放手大胆地争取与训练大批知识分子参加工作”。(《湖南省组织工作文献资料选编(1920~1949年)》,1990年印,第504页。) 

  长沙地委成立后,立即着力解决基层干部匮乏问题。1949年9月,县委书记联席会议将培养本地干部的任务放在组织工作的首位,并将之“作为定期综合报告内容之一,亦作为评定工作成绩标准之一”,确定以青年知识分子为主要培养对象,同时“注意培养工农干部,特别是地下工农党员,积极吸收地下党干部以及其介绍而来的工农成分的群众”[4],并逐步在秋征和剿匪运动中发现培养农民积极分子,“以作为下一阶段发动群众的基础力量”[6]。 

  在具体培养方法和培养对象等方面,长沙地委和所辖区县有所不同。长沙地委主要通过开办干部学校培养知识分子,同时专门培训银行、贸易和税务等干部。各区县委则主要通过开办短期训练班和以工作队形式培训党员以及工农干部。为了尽快选拔培养基层干部,长沙地委制定了具体数量目标,计划半年内“培养知识份子干部5000人,党员干部1000人,工农群众干部1000人,共7000人。其中地委委托培养4000人,各县培养3000人”[6]。 

  (一)通过创建湘北建设学院、开办干部训练班等方式,加快本地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1949年8月18日,长沙地委在岳阳县创建了湘北建设学院。这是长沙专区第一所新型的干部培训学院。地委书记武光担任学院政委,地委副书记罗其南任院长,一批县区级干部担任校务委员会领导和班主任,地委领导成员负责授课或做报告。 

  建院之初,湘北建设学院在校门口和《新湖南报》上发布了招生广告,初期执行“随到、随考、随录取”的原则,后改为设三个考期分批进行考试。在录取标准上,湘北建设学院较为“看重文化(特别是国文)程度,纯洁程度,社会关系,政治认识”[11],大量吸收知识分子和地下党员入学。在教学内容和形式上,继承延安抗大和陕北公学的革命传统,以“团结、紧张、严肃、活泼”为校训,组织学员重点学习毛泽东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等经典文献。在教学活动中,贯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针,提倡自学与互学、讲授与辅导并重,引导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接受实际斗争锻炼和考验。[12] 

  各区县委还通过开办干部训练班培养本地干部。训练班学员多为遴选推荐的地下党员。训练时间较短,一般为3~5天。主要内容是围绕党章及当前党的主要政策与任务,注重“启发阶级觉悟,加强政治教育,提高文化”。同时,以少数老干部为基础,用“师傅带徒弟”的方法组织工作队,将新干部放在实际工作中大胆锻炼。[13]这种干部训练班一方面有助于学员尽快提高工作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选拔与培养干部。如中共湘潭县委成立后立即挑选了一批地下党员、进步知识青年作为干部培养对象,于当年9~11月连续举办3期短训班,共培养了628名干部[14]。此外,长沙地委在开展秋征支前、清匪反霸等过程中,通过诉苦运动发现了贫雇农中的一些积极分子,并依据“比较有阶级觉悟,勇敢积极,大公无私,为人正派,常年劳动与群众有联系等条件”[13]从中选拔培养农村的储备干部。 

  经过湘北建设学院、各种训练班的培训以及在运动中的锻炼,截至1949年底,长沙专区“有脱产干部6931人,新训练提拔了干部5527人,占现在干部数79.74%,南下干部占14.07%,录用旧人员占6.2%;在成分上看,工农占20.75%,知识分子占67.9%,商人占5.41%,旧职员(包括技术人员在内)占5.91%;党员占14.72%,团员占11.39%,群众占73.99%”[13]。从基层干部结构上看,老干部少而新干部多,工农干部比重小而知识分子比重大;从政治面貌上看,党团员比重较小而非党团员比重较大。因此,1950年后,长沙专区开始加强工农干部的选拔培养。通过选拔培养,一大批知识分子干部和工农干部充实到基层,不仅初步解决了专区干部紧缺的问题,同时为后续干部培养积累了经验。 

  长期坚持地下斗争的地下党员也是本地干部的重要来源。解放之初,长沙专区地下党组织较为庞大,有地下党员5818人。(解放之初,长沙专区共有地下党员5818人,其中长沙县2030人、湘潭县1288人、醴陵县1000人、湘阴县202人、岳阳县87人、临湘县7人、浏阳县1204人,平江县地下党员人数未有记载。参见《长沙地委九月份对省委的综合报告(1949年9月20日)》,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2。)长沙地委通过清理、整顿组织,促进了干部队伍的纯洁。这不仅为长沙专区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恢复和发展经济奠定了组织与干部的基础,也彰显了各级党组织严格建党和保持组织先进性、纯洁性的坚决态度。 

  (二)开展旧职员的审查甄别工作 

  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共中央曾指示:“对旧制度和旧职员的改革和改造则切忌性急,更要取慎重态度”[15],“除开十分不愿工作不愿受训者外,我们应采取留用一切有用人员的态度,决不可轻率地把他们开除赶走了事”[16]。然而,长沙地委在接管建政初期却一度存在着对旧职员“推出门不管”的情况。如在处理长沙盐业办事处旧职员的过程中,先期“延了好久,始派人前往接收,并且两个多月未发给丝毫生活费”,后期“原有员工三百人,只留了四十多个,其余一律遣散了事,以致大部分人员顿告失业”。为此,中共中央特别要求中共湖南省委派人查明情况,并转发西北局关于处理旧人员问题的具体办法供参考办理。[17]长沙地委学习这个文件后对旧职员重新进行了审查甄别,采取区别对待方式和团结、改造的方针,并为其生活出路多加考虑。“除罪大恶极交社会处理外,一般县以上应送专署处理,部队团一级由分区处理”,“科长一级由县里自己训练,其他文书、科员、事务员等各县经自己审查决定,认为可用者即录用,不可用者遣散”。对于原保甲长,长沙专区则从一开始就强调“利用保甲长是我们进入新区不得已的情况,这只是现阶段权宜之计,是暂时利用,而不是长久依靠使用”,因此,长沙专区通过建立适当的奖惩制度,发动群众监督保甲长,在地下党组织基础较好的地方,则“主动的、有计划的逐渐的撤换旧的保甲长”,逐步代之以“劳动好、为人正派,办事公平,群众中有威信的共产党员或群众中的积极份子”。[4]长沙专区通过采取惩处改造和教育团结并举的方针,不仅实现了对旧职员的审查摸底,还通过甄别使用,发挥所长。如醴陵县留用了44名旧职员参与新政权的建设。[18]在秋征过程中,一批原保甲长经过教育后,开始积极响应号召投入秋征等工作中,如“湘阴河西二保保长张国英积极负责,按政策借粮,派借户没有意见,亲自带领出粮户去交,提前完成任务”[6]。这些留用的旧职员、原保甲长对长沙专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恢复、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长沙专区创建湘北建设学院、开办干部训练班吸收知识分子和地下党员进行教育培训,在秋征和清匪等运动中发现积极分子并在实践中选拔培养储备干部,还对旧职员进行审查甄别和改造使用。通过这些举措,选拔培养了大批了解并能够正确贯彻党的政策的干部,初步解决了基层干部匮乏的问题,为顺利完成接管建政工作和实现经济恢复、发展奠定了干部基础。 

三、建立学习机制,健全党委制度 

  毛泽东曾经指出:“没有文化,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就学不进去。学好了文化,随时都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10](p.818)。从接管建政初期的长沙专区干部来源来看,多是从本地知识分子中进行选拔培养的。知识分子干部文化素质高,在工作上热情积极,但在培养过程中有时存在“很不虚心,好高骛远不求深解,轻视工农份子”[19]的现象。与此同时,大部分基层干部培训时间相对较短,绝大多数没有经过斗争考验,阶级观点较模糊,甚至部分干部的思想发生了偏向,对和平接管认识不够,“把敌人看成和我们自己人一样了”。[4]加之基层干部对理论政策学习不够重视,在征粮支前工作中常常对“二五减租”、“减田退押”等基本政策理解不清,带有极大的盲目性。因此,亟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和作风整顿。 

  (一)建立学习机制,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 

  长沙地委在秋征工作之后建议将“干部学习制度加强起来,并坚持下去,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4],号召干部在工作之余学习党的政策和理论。同时,确定了对在职干部教育的方针:“对知识份子主要着重于思想的改造,对工农份子则主要为启发其阶级觉悟”。[13]自1949年11月起,长沙专区机关及各县以党支部为单位逐步建立了学习委员会,根据干部理论文化水平,编组学习,聘请专人进行政治、文化授课,形成了“两小时”常态化学习制度。如长沙地委“每星期六作大报告,坚持早晨二小时学习制”[20];“分区支前司令部,建立了三天一次的部务会,五天一次科务会,贸易公司七天一次小组生活会,以及普遍的进行了两小时的学习制度”[13]。 

  对于基层干部的学习和教育方式,长沙地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式。从学校出来的干部大部分因机关生活紧张而不适应,长沙地委便通过组织俱乐部的形式开展业余活动,设立壁报进行表扬和批评,组织学习小组推动工作。针对工农干部文化素质低的现状,长沙地委举办了正规的业余文化补习班,就地编入学习站、读报组、民校、夜校,进行文化和时事政策教育。在党员少或支部分散的地方,有的县以区分片组织传授站(传授站,新中国成立之初长沙专区设置的对基层干部进行教授学问、技艺的学习站点。),利用县、区领导干部下乡检查工作的机会,为基层党员上党课,传授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员如何发挥作用。[12](pp.21~22)此外,长沙地委还专门创办了刊物《支部生活》,开辟党员生活专栏,及时交流各地党员教育的动态和经验,推动全区党员教育工作。针对专区基层干部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学习内容和步骤不统一的情况,经长沙地委协调,将学习步调统一起来,并进行不定期测验,以保证学习和教育效果。 

  各级党委除了组织干部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还着重从生产、工作和社会变革的实践中严格教育党员干部认清党的性质、现阶段的任务和最高奋斗目标,并根据干部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及时进行表扬或批评。 

  经过对干部开展全面教育,基层干部提高了文化水平和政治觉悟。湘北建设学院二期学员在结业时,“大部同学初步建立了劳动观点和阶级观点,掌握了运用分析事物的科学方法……初步知道了劳动创造社会,创造历史,创造人类本身及其智慧的道理”。[9]工农干部进一步了解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始积极学习业务知识,自身思想、文化水平都有了显著进步。“平江县交通员余佑兴以前只认得几个简单字,卅七天的学习能够写自传了;醴陵湘东中学田中担负团总支书和县学联主席公务,考试老是九十分以上,并且能够帮助别人进步”,等等。[21]长沙地委通过建立学习机制加强干部教育,为后来恢复发展经济和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做了思想上的准备。 

  (二)健全党委制度,整顿工作作风 

  湖南在解放之初还承担着支援解放军进军两广和西南的任务。为保证过境大军正常食宿供应,湖南省委将“筹粮支前——要两万万斤大米”作为中心任务,并向长(沙)岳(阳)分区分配了6200万斤大米的借粮任务。[7](p.198)长沙专区建立之后立即着手进行夏借、秋征等支前工作。但由于大部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南下干部既缺乏城乡建设管理经验,又不熟悉当地的社会民俗,在工作中暴露出党委领导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基层干部则在执行时表现出一定的命令主义和经验主义作风:一方面主要集中体现在专区为了完成任务,经常催交催征;另一方面则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事务主义和官僚主义往往成为专署领导思想作风上主要要害”[22];开党委会议时多形成事实上的书记包办,个人专断;党委会制度未建立,工作缺乏计划性。[23] 

  由于既无集体领导,又没有分工负责,不少干部在思想上发生了偏差,形成了等待依靠和拖延作风。一些干部“怕给自己增加上任务,表现消极怠工”[24];还有一些干部对于“上级发来的各种指示决定政策,都照原文稍加意见或不加意见的转发下去”[23],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作中盲目被动、效率低下。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和人民政府的威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1950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明确这次整风的重点是各级担负领导工作的党员干部,着重整顿党内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命令主义等作风。[25]长沙地委按照中央和湖南省委的部署要求严格开展了整风运动。 

  第一步是进行整风思想动员。采取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阅读文件的方式,将《论主动性和完成工作的才能》、《斯大林论领导与检查》两篇文章下发至县以上主要干部,明确整风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进而打消了干部对整风的抵触思想。 

  第二步是健全党委制度。党委制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的会议是实现党委领导的具体形式。长沙地委书记武光指出:“一方面要确立党委制度的思想,另一方面要自觉发扬党内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集体领导,使党委能真正成为集体的决策机关,而不是虚设和简单的事务机关”。长沙地委正式建立“每天地委委员集体办公制,每星期一地委召开例会制,关于中心工作及各部门工作都比较有计划地在地委会议上汇报和讨论”。[21]坚持实行专署党组向地委的报告制度,“半月简报一次。每月20号及下月5号前送到。每两月综合报告一次,于双月的十号以前送到,专题有专题简报,应认真写出,如期送到”。[23] 

  第三步是整顿新老干部在新区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1950年7月15日,长沙地委发出《关于开展专署和县级机关在职干部整风学习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农村工作干部整风的通知》,并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分层次、有步骤地开展整风。长沙地委及所属县委主要通过开办整风训练班,抽调干部轮流集中整风。长沙地委先后组织两期干训班,共培训县区干部2161名。每期为期一个月左右,主要反思总结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思想、立场、作风、路线问题,重点解决干部中存在的命令主义、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等问题,其余时间则学习土地改革等政策。对于县以上的机关和城市工作干部则在职进行整风,以机关为单位成立学习会,在部门内编组学习,一面整风,一面改进工作;分区各地普遍地运用农民代表会议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进行整风。一般是启发群众对政府和干部工作展开批评,进而由区主要负责干部检讨当前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缺点和错误,联系思想作风检讨。针对党员干部,主要是通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结合总结各项工作和执行政策的情况,重点查思想、查执行政策、查工作作风、查政治表现,进而揭露违法乱纪、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等错误思想和行为。在此基础上,针对基层干部中存在的强迫命令以及对各县拖延作风督促不力的现象,各级领导干部在这次整风过程中都主动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26] 

  武光率先检查了党委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并检讨了自己的缺点,承认“在开始时估计其普遍性不足,因而未能给予适当的处分……对于贪污份子,我们执行纪律也很不够”[27]。长沙地委认为:“存在的缺点和错误,老干部应负主要责任。新干部不正确的思想对工作的危害亦很大”,究其“思想根源是老干部的‘左’倾残余思想和新干部的宁左勿右思想支配所致”[26],并告诫基层干部不仅对老百姓不允许打骂,就是对地主富农也只能发动群众进行合法斗争。此后,各县委对领导思想和领导作风上存在的问题都进行了自我检讨。如岳阳县委赵冰岩、李六平就存在的“脱离群众,打骂群众”的问题,先后以个人名义公开检讨。[28] 

  1950年9月中旬,长沙专区第一次整风运动基本结束。通过整风,长沙地委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受到党性和组织纪律的再教育,绝大多数干部开始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认识到走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初步改进了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密切了和人民群众的联系。“醴陵来分区二期整风的两个区的干部买了四十多万元的书,多是有关群众路线问题书籍”,“过去有些干部认为政策和任务是对立的,以为要完成任务就不能执行政策,要执行政策就不能完成任务,而通过整风明确了几个农村主要政策的界限,对政策和任务统一性的认识较前深刻了”。[26]同时,一批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和腐败分子受到严肃处理。据统计,整风期间全区(粮食系统除外),共处理贪污者196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3.4%。[26]至此,长沙专区接管建政初期的干部培养与作风整顿任务基本完成。 

  长沙地委作为专区领导机关,在1949年8月到1950年9月用一年多时间加快进行干部选拔培养,开展作风整顿,完成了从夺取政权到建立政权的历史性转变。长沙专区在选拔培养干部中通过开办湘北建设学院和干部培训班,为接管建政工作选拔培养了大批知识分子和工农干部。通过建立学习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了知识分子和工农干部的在职培养教育,大大提高了干部的综合素质。通过整顿干部作风和健全党委制度,初步克服了领导干部存在的命令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一批贪污腐化、违法乱纪分子受到了处理,大大增强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领导长沙专区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恢复、发展做了思想和组织上的准备。 

  [ 参 引 文 献 ] 

  [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648页。 

  [2]《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47页。 

  [3]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湖南省中共党史联络组:《南下湖南》,中共党史出版社2014年版,第160页。 

  [4]《武光同志在县书联席会上的总结报告记录(1949年9月2日)》,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2。 

  [5]《长沙地委向省委关于湘潭市三个月综合报告(1949年12月20日)》,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2。 

  [6]《长沙地委九月份对省委的综合报告(1949年9月20日)》,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2。 

  [7]湖南省档案馆:《湖南和平解放接管建政史料(一)》,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1页。 

  [8]《武光同志在三月县书会议上的报告(1950年3月3日)》,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11。 

  [9]《长沙地委关于秋征宣传和干部教育问题的简要报告》,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2。 

  [10]《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版,第1091页。 

  [11]《长沙地委为湘北建设学院继续招收新生给县委的通知(1949年10月)》,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9。 

  [12]中共湘潭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湘潭历史(1949~1978)》第2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年版,第17~18页。 

  [13]《长沙地委五个月来组织工作总结与今后任务(1949年12月30日)》,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9。 

  [14]《中国共产党湘潭县历史(1949~1978)》第2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12年版,第12页。 

  [15]《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313~314页。 

  [16]《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193页。 

  [17]《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1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54~55页。 

  [18]陈益元:《建国初期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7——以湖南省醴陵县为个案》,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56页。 

  [19]中共长沙地委:《关于培养新干部的报告》,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37。 

  [20]《一年来长沙地委领导的自我检讨(1950年7月15日)》,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11。 

  [21]《长沙专区第一次模范青年会议总结报告》,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22。 

  [22]《长沙专署党组关于领导思想作风问题的检讨》,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11。 

  [23]《武光同志关于县书学习会议上的总结报告(1950年5月25日)》,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11。 

  [24]《长沙地委11月向省委的综合报告》,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2。 

  [25]《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17页。 

  [26]《长沙分区整风运动的总结(1950年10月18日)》,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12。 

  [27]《关于检查领导向省委的报告——一年来长沙地委领导的自我批评(1950年7月15日)》,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11。 

  [28]《岳阳县委赵冰岩同志的检讨报告及地委批示意见》、《岳阳县委李六平同志的检讨报告》,湘潭市第二档案馆:3-1-2。 

  [作者简介]孙延青,博士研究生,湘潭大学历史系,411105。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2期 

  [责任编辑:郑珺、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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